1990年11月6日傍晚,45歲的黃廣慶為追討2.2萬元債款,持刀刺傷27歲男子後潛逃至馬來西亞。歷經33年追逃,現年80歲的黃廣慶終被引渡回新加坡,並於11月11日承認持刀蓄意重傷他人罪名,案件延至12月30日宣判。
1. 討債糾紛引發持刀傷人
案發當日,黃廣慶駕車載兩名幫手前往達曼河水第14座組屋討債。死者接電話後獨自下樓,雙方隨即爆發激烈爭執,從口頭衝突升級為肢體推搡。
在樓梯間追逐過程中,黃廣慶突然掏出利刃刺向死者大腿。死者徒手奪刀時右手遭嚴重割傷,最終腿部、背部和右手多處受傷。黃廣慶作案後立即駕車逃離現場。

1990年11月7日,媒體曾報道這起駭人血案。
來源:聯合早報
2. 被告潛逃33年終落網
傷者被親友發現時已血流不止,在電梯口昏迷送醫。經一個月救治,因右腿刺傷導致失血性休克,引發敗血症及多器官衰竭,最終不治身亡。
黃廣慶案發後致電友人坦承行兇,並讓兒子準備衣物。當晚11時許,他連夜逃往馬來西亞新山藏匿,這一逃就是33年。
2022年4月,黃廣慶因違反馬來西亞移民法令在新山落網。馬國當局在被告坦承是新加坡人後,隨即向新加坡領事館提出將被告遣送回國的要求。
3. 法庭審判
被告在身份被確認後,於2023年12月21日被遣送回國,隔天被控上法庭。他原本被控謀殺罪,但控狀之後被修改為用利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狀。

來源:聯合早報
控方建議判處6年半至8年監禁,並因被告年逾50要求加刑半年替代鞭刑。被告律師以年邁多病為由請求輕判,法官已要求提交病情評估報告,定於12月30日下判。(人名譯音)
參考資料:
1. 大耳窿刺傷27歲男子後潛逃33年 承認蓄意重傷他人罪,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