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新加坡國家法院對一起假結婚案件作出判決,越南籍夜店女經理陳氏美良(30 歲)與本地侍應生鄧昭和(25 歲),因觸犯移民法令,分別被判入獄。這一案件警示人們,任何企圖通過非法手段謀取利益、破壞移民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陳氏美良案發時持有 S 准證,在惹蘭蘇丹的一家夜店擔任公關經理。為了能繼續留在本地工作,她將目光投向了夜店的侍應生鄧昭和。當時,鄧昭和因欠債經濟窘迫,急需一筆錢解決困境。陳氏美良看準時機,於 2021 年向鄧昭和提議,在她的准證到期後進行假結婚。作為交換,陳氏美良承諾假結婚後先支付鄧昭和 8000 元,後續每次成功幫她申請到長期探訪證,每月還會支付 1500 元報酬。
面對金錢的誘惑,鄧昭和欣然同意。2021 年 9 月,兩人開始籌備結婚事宜,精心安排了婚姻註冊官和證婚人。2022 年 1 月 16 日,他們在陳氏美良位於美芝路的公寓單位舉行了結婚儀式,但婚後並未真正同居。為了讓這場假結婚看起來更真實,陳氏美良不僅如約支付報酬,還將鄧昭和的名字加入公寓單位租約,並指示他更換地址,營造出兩人同居的假象。

在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期間,陳氏美良憑藉假結婚六次順利獲取短期探訪證和長期探訪證。在此過程中,鄧昭和在替她申請探訪證時提交虛假申報,從這段 「婚姻」 中累計獲得 3 萬 3500 元報酬。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兩人的違法行徑最終被發現,2024 年 11 月,他們雙雙被捕。
在法庭上,陳氏美良求情表示,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12 歲的兒子由年邁父母照看,渴望早日出獄回國照顧家人。鄧昭和也聲稱已認識到錯誤,懇請法官從輕發落。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兩人的行為已嚴重違反移民法令。
最終,陳氏美良和鄧昭和各面對六項和五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他們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其餘控狀納入考量後,判兩人坐牢六個月八周。此外,鄧昭和還被判罰款 1 萬 2000 元,因無力支付罰款,需額外坐牢六周替代。這起案件為社會敲響了警鐘,維護移民制度的公正與嚴謹,不容任何投機取巧行為破壞,後續類似案件的防範與法律執行情況,值得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