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馬新兩國外長今日就邊界海域糾紛舉行對話,並同意即日起落實5項提議,包括相互暫停重疊的港界,雙方港界恢復去年10月25日及12月6日前的狀態。
馬新外交部長聯合聲明指出,馬新不得批准並必須中止爭議海域的所有商業活動,也不得在爭議海域停泊政府船隻。
「第四,馬新兩國船隻可以按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在爭議海域運作,兩國相關單位會制定實用方式避免有關海域發生不幸事件。」


賽夫丁阿都拉(右4起)歡送維文及代表團離開;左3起為池偉強及莫哈末沙魯。
另外,兩國也同意設立一個由大馬外交部秘書長及新加坡外交部常任秘書為首的委員會,探討領海劃界的事宜。
「該委員會將確保上述4項建議在一個月內獲得實行,而海域邊界的談判也會在上述建議落實後一個月內開始。」
外交部長拿督賽夫丁阿都拉是今日與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就我國外交部秘書長拿督斯里莫哈末沙魯及新加坡外交部常任秘書池偉強早前共同領導的工作小組,所提呈的建議報告,在會議中達致上述共識。
聲明也提到,上述措施不應對兩國在該海域上的領土主張存有偏見,若上述委員會無法達致友好解決方案,馬新兩國或會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同意由適當的國際第三方組織去處理。
「這些措施也表明兩國共同致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繼續維持強大和積極的雙邊關係,並友好地按照國際法解決雙邊問題。 」
早前報道指大馬政府是在去年10月25日單方面宣布擴大新山港界,遭新加坡指控侵犯領海,新國隨後於12月6日按照國際法擴大大士(Tuas)港界。
維文指出,馬新兩國同意由兩國總檢察長進行協商,以便雙方更了解兩造檢討水價權利上的立場。
他說,馬新外長在會議上也談到了1962年馬新水供協議課題,雖然兩國在檢討水價權利上有不同意見,但兩國同意協商解決問題。
賽夫丁阿都拉也補充,兩國總檢察長的對話是為了「尋找友好的前進方案。」
早前首相敦馬哈迪透露已向新加坡政府提出,檢討上述協議下的生水價格。
根據現有協議,新加坡每天可從柔佛河抽取最多2億5000萬加侖生水,處理後再把一部分凈水賣回給大馬。
在水供協議,大馬會以每1000加侖3仙的價格將生水賣給新加坡,新國再以每1000加侖50仙將處理過的凈水賣回給大馬。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