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白色MPV排在新柔長堤準備出境前往新加坡兀蘭,司機神色慌張引起關員懷疑,執法人員隨即在車內翻出近百萬新元的巨額現鈔。
副駕堆滿紙箱背包,一查全是整捆鈔票
10月27日上午11點40分,新柔長堤蘇丹依斯干達大廈(BSI)關卡出境車道上,一輛白色休旅車正排隊駛向新加坡兀蘭。馬來西亞邊境管制與保護機構(AKPS)執法人員上前問話時,發現司機神色緊張、言辭躲閃,隨即指示車輛靠邊接受徹底檢查。
執法人員搜查乘客座位及儲物格,在副駕駛位置發現3個紙箱、1個帆布袋和1個黑色雙肩包。打開一看,裡面塞滿了未申報的成捆鈔票。經當場清點,共有197萬令吉以及30萬新元現金,總額摺合約94.4萬新元(近300萬令吉)。

AKPS執法人員在盤問過程中對司機的舉止產生懷疑,遂指示其打開車輛儲物格及乘客座位接受搜查,最終起獲了197萬令吉和30萬新元現金。 自稱是遊客,巨款來源交代不清
車上兩人為夫妻關係,丈夫42歲、妻子41歲,在馬來西亞本地經商。面對盤查,兩人堅稱此行是去新加坡度假旅遊,但對為何隨車帶出如此巨額的現金,始終給不出合理解釋。
目前夫妻二人、涉案白色休旅車以及近百萬新元現鈔,均已移交馬來西亞關稅局做進一步調查。當局正針對這筆資金的來源、用途,以及是否牽涉洗錢或逃稅展開立案排查。
這對經商的夫妻聲稱是以遊客身份前往新加坡,我們正在調查他們隨身攜帶如此巨額資金的具體原因。 跨境帶超額現金,兩邊關卡都要報
進出新馬無論走陸路長堤、渡輪還是樟宜機場,大額現金都有一套嚴格的申報門檻。根據馬來西亞《1967年關稅局法令》,出入境攜帶等值超過1萬美元(約1.28萬新元)的現金或流通票據,必須主動申報,漏報瞞報即屬違法,資金可能被扣甚至罰沒。
而在新加坡這端,根據相關法律,攜帶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現金出入境同樣必須完整填報申報單。不管是圖省事還是心存僥倖,未申報帶大額現金闖關,隨時可能惹上官司。
未申報這筆資金屬於違法行為,可根據《1967年關稅局法令》進行調查和起訴。
📌 要點總結
✦ 一對夫妻攜197萬令吉與30萬新元現金自新山闖關新加坡被查獲
✦ 現金藏於MPV副駕的紙箱、帆布袋及背包中,涉案車輛與現金已移交關稅局
✦ 新馬出入境均有現金申報門檻,馬來西亞上限為等值1萬美元,新加坡為2萬新元
常跑新柔長堤的朋友多留意,轉發提醒身邊人合規申報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