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火燒國慶裝飾後裸體走回家 40歲男子認罪

示意圖。(圖:iStock)
喝醉後縱火燒毀四面國旗和國慶裝飾,最後還脫下褲子裸體走回家,40歲男子在庭上認罪。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40歲的被告Chen Yongsheng前天(18日)在庭上認罪,案件將在5月19日下判。
法官也下令被告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評估,判斷被告是否適合接受治療。
去年8月9日,也就是國慶日當天,被告在坎貝拉徑(Canberra Walk)一帶的咖啡店參加活動時,喝了四到六瓶啤酒,中午到晚上期間也喝了近半瓶的干邑。活動結束後,被告回到在咖啡店附近的住處繼續喝完那瓶烈酒。
凌晨1點50分左右,他裸著上半身,只穿著短褲和拖鞋,搭乘電梯下樓,手上拿著酒瓶,走到早前所在的咖啡店。
在凌晨2點開始放火燒放在路旁的幾個箱子和冥紙,之後再從周圍取下國慶裝飾和四面國旗,放入火中將物品燒毀。
3點40分左右,他脫下褲子丟入火中焚燒,便裸體走路回家。
大火最後熄滅,沒有造成額外的損傷。
被告在同天被逮捕,兩天後被控,之後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觀察,並在去年8月26日獲保釋在外。
觸犯惡作劇罪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