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火患事件頻發 保險經紀:只買火險並不足夠

示意圖。(圖:民防部隊)
本地近日接連發生組屋火患事件,但多數家庭對利用保險來規避風險的意識並不高,事實上,單靠一份火災保險,並不足償付一場火災意外可能造成的全部損失。
前天(16日)凌晨,裕廊東一間組屋單位著火,造成一名男子身亡。同個單位隔天再度起火,讓附近居民感到不安。
在這之前,勿洛北一間組屋在五月發生嚴重火患,三人喪命,包括一名三歲女童。而今年三月,新樟宜路上段一間組屋單位也疑似因電動代步工具充電引發大火,一人不治。
大東方財務顧問李振發表示,火災保險是住家保險的一種,但許多屋主不清楚一般的火險只保障住宅單位的建築結構,不涵蓋屋子內部被燒毀的物品,以為投保火險就足夠了。
他表示,屋主應該同時承保住家保險。
根據新加坡普通保險協會(General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的網站,火險主要是針對房屋結構的保障,不包括屋內的物品。而住家保險涵蓋屋內家具、裝潢等個人財務,如果住家受損情況嚴重,可提供額外保障,如到其他地方居住的費用。
李振發說,購買住家保險的國人比率不高,很多人沒有意識到住家環境和生活作息也隱藏著安全隱患。
他說,住家發生火患最常見的原因是由電器、廚房和薰香產品引起的。此外,一些人家裡有祭壇,也可能引起火患。
「尤其是現在很多公司採用混合模式,讓員工在家辦公,更應該購買住家保險。」
購買住家保險並不普遍
李振發說,儘管居家辦公已成常態,但購買住家保險的人士並沒有顯著增加。
「住家保險跟個人保險一樣重要,(屋主)花了很多錢買了房子,但沒有為(他們的)資產投保。」
大東方執行高級財務策劃師蔡德利則指出,大約兩年前本地頻頻發生因個人代步工具引起的火患案列,當時就有接到更多客戶詢問火險,國人對火險和住家保險的重視從那個時候開始有稍微增加。
不過他也說,不少人以為有火險就足夠,通過保險經紀解釋才了解住家保險的保障更多。
蔡德利建議,由於一般住家保險所涵蓋的只是基本的保障,屋主在投保時,應該評估屋裡是否有貴重的物品如名畫、貴重的飾品、金條等,再調整投保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