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新加坡馬來族歌手阿里夫阿茲(Aliff Aziz)負面新聞不少,屢上頭條,半年內竟四度在眾目睽睽之下犯下流氓罪。他昨天(9月15日)被判坐牢2周,罰款500新幣。

(圖源:阿里夫阿茲臉書)
引起輿論譁然的大暴走畫面都被公眾給拍攝下來。
2020年1月27日晚上8點40分,阿里夫阿茲在芽籠21巷與他人發爭執,互相拳腳相加,大聲辱罵,行為暴力異常,隨後他被趕來的警員逮捕。

(來自:網友 Youtube)
2020年1月14日,阿里夫阿茲在一家餐廳外咒罵並向他人扔紅色塑料椅子。

(來自:網友 Youtube)
過後更在大庭廣眾下露出下體,全過程被車內公眾用手機錄下。

(來自:網友 Youtube)
2019年11月10日凌晨,阿里夫阿茲喝醉酒在烏節路大喊大叫,與人起爭執,並引起多名路人圍觀,但在兩名警察上前干預後離開。而在凌晨6點40分,阿里夫阿茲又開始向路人叫喊還踢德士,警察上前屢勸不聽,隨後警員將他制服在地並逮捕。

(來自:網友 Youtube)
2019年6月7日的凌晨12點,阿里夫阿茲與32歲的印度尼西亞演員RajaYunika Perdhana Putri 在本地一家酒店見面時,偷竊她手提包300新幣和100萬印尼盾(約92新幣)。
據《8視界新聞》報道,法官當時要控方提呈強制性冶療報告,但報告認為阿里夫阿茲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
法官下判時說,根據精神科醫生的報告,阿里夫阿茲患有適應障礙症,但這和他的犯罪行為並沒有關係。報告也認為他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法官說,阿里夫阿茲認罪並有悔意,而且已償還受害者款項,他有考慮這些因素,但阿里夫阿茲有類似偷竊案底,法庭判刑時也須考慮在內。
身為公眾人物竟做出如此不恰當、涉及不道德的行為,對青年人有一定的不良影響,畢竟他們都是一些人心目中的模仿對像。但重要的是他是否能夠從錯誤中吸取教訓,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