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沙賭場(檔案照)
(新加坡訊)犯罪集團利用公式計算百家樂的發牌,短短8天從金沙賭場贏走43萬3730新元,兩名馬來西亞男子與4名台灣人因共謀遭逮捕。
其中一名馬來西亞被告陳建毅(35歲)面對11項牴觸賭場管制法令的控狀,周二(10月3日)在庭上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這是新加坡首起在賭場管制法令第171(1)節條文下被控的案件。該節條文規定,任何人在賭場賭博時,不得使用任何儀器讓自己或他人計算或記錄發牌。
被告參與的犯罪集團成員還包括馬來西亞人蔡喜強(45歲),以及來自台灣的洪俊豪(27歲)、周語倫(26歲)、王宇(22歲)和洪妤雯(24歲)。
案情顯示,被告與洪妤雯於2022年8月在菲律賓賭場認識。同年10月,被告與洪妤雯和王宇約好在新加坡見面,一起到金沙賭場觀察百家樂的玩法。
同年11月,他們又相約在菲律賓賭場,討論如何在百家樂中贏錢。這次,被告因為友人蔡喜強缺錢用,便帶著他同行。
他們透過洪妤雯認識一名叫「凱文」的男子,凱文發明一個公式用來計算百家樂的發牌,讓他們更可能贏錢。
操作者須背下由英文字母組成的程式碼,分別代表不同的花色和牌面,在Excel中輸入程式碼後,公式會計算並產生結果。
被告與蔡喜強決定加入這項陰謀,洪妤雯也同意讓兩人取得贏得金額的20%。
2022年12月,被告與蔡喜強、洪妤雯、王宇、洪俊豪和周語倫到新加坡來執行詭計,每人都有須負責的「角色」,這些角色是「槍手」、「巫師」、「坦克」和「輔助」。
「槍手」須在飯店客房內將收到的資訊輸入電腦,得到結果後通知「巫師」如何下注。 後者戴著藍牙耳機負責傳遞觀察到的訊息如發牌順序等,再把預測結果告知「輔助」和「坦克」。
「巫師」和「輔助」一般只會下小注,「巫師」通過下注的籌碼數額和位置來暗示「坦克」,後者則負責下重注。 成員會輪流扮演不同角色,被告主要負責擔任「槍手」和「坦克」。
執行前,兩名身份不詳的人會為團伙提供60萬新元「資金」,被告也從自己的戶頭提出10萬新元兌換成籌碼,若團伙贏錢,他可按比例得到分成。 每位成員的手上起初都有10萬新元籌碼。
2022年12月16日至23日期間,扣除輸掉的約23萬1332新元,團伙從百家樂贏得43萬3730新元。
賭場職員後來察覺異樣,洪俊豪在12月24日獨自到賭場時被捕。警方也從他們的飯店客房搜出約79萬730新元的籌碼。
其他5人在聯絡不上洪俊豪後懷疑他被逮捕,隨即在隔日凌晨開車到馬來西亞。2023年2月3日,被告在馬來西亞機場被警方逮捕,兩天後引渡回新。
控方指出,這起案件至少有6人涉案,他們的計劃周詳、複雜且難以被發現。 在洪俊豪被捕後,包括被告在內的其他嫌犯還立刻逃離新加坡。
主控官說,本案作為首起在賭場管制法令第171(1)節條文下被控的案件,刑罰必須足以遏制潛在犯罪團伙到新加坡干案,請求法官判被告入獄42個月至48個月。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刑罰,案展11月22日判決。
根據新加坡賭場管制法令第171(1)節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15萬新元,或監禁最長7年,或兩者兼施。 團伙犯案則可被判罰款高達30萬新元。
蔡喜強和洪俊豪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