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願接受24小時監控 王水明保釋申請再被駁回

王水明。(圖:魯中網/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28億元洗錢案中面對最多控狀、被起獲最多資產的被告王水明向高等法院申請推翻不准保釋候審的庭令,甚至提出願意接受24小時監控,但申請再次被駁回。
42歲的土耳其籍被告王水明兩次申請保釋被拒之後提出刑事檢討,要求高庭檢討國家法院的庭令。高庭法官昨天(12日)聽了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國家法院拒絕讓他保釋並沒有不公平。
王水明堅稱自己已經在新加坡紮根,沒有潛逃風險,但法官不認同,指出他們一家2019年才到新加坡,目前不是新加坡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
儘管王水明表示家人也願意交出護照,但法官指出,王水明本身擁有多國護照,他的土耳其、中國和萬那杜護照已被警方起獲,他仍有一本柬埔寨護照下落不明。
法官指出,王水明承認可以通過捐款或經濟貢獻獲得各國護照,因此他潛逃的風險顯得更大,無論是使用目前下落不明的柬埔寨護照,或是通過類似手法獲得一本新的護照。
早前庭上也揭露,王水明被捕後,仍有價值超過280萬美元(超過380萬新元)的加密貨幣被秘密轉走。法官指出,這顯示他有關係,也有資產,可以輕易潛逃,確實令人擔心。
控方也指出,王水明可觀的海外資產沒有被起獲或凍結。控方陳詞提到,他在海外擁有總值超過3550萬元的資產。
而在本地,他和妻子名下就有超過2億4000萬元的資產已被起獲或凍結。
王水明早前提出,願意佩戴電子追蹤器,或是被列入移民與關卡局的觀察名單或黑名單,這次則提出如有必要,他願意接受24小時的閉路電視監控。
但是法官認同控方的說法,認為這麼做也無法萬無一失。
法官提醒王水明,雖然他可以再次申請保釋,但他必須有充分理據,才能提出同樣的申請。
王水明將繼續還押監獄候審,10月27日進行審前會議。
王水明目前面對五項控狀,是十名被告當中最多的。他面對的控狀包括一項偽造文件控狀,以及四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