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兵役的周俊傑認罪,案展2月23日下判。(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14歲隨家人移民到澳洲,可是他到了須服新加坡兵役的年齡時卻沒有履行義務,逃兵役逾16年,期間還至少21次用澳洲護照入境獅城。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周俊傑(40歲,音譯)共面對28項牴觸新加坡國民服役徵召法令的控狀,他前天認罪,案展2月23日下判。
根據案情,被告1985年在新加坡出生,並於當地就讀中小學。直到1999年,他14歲時和家人一同移民澳洲珀斯。
根據新加坡的條例,被告在2001年8月24日已滿16歲,有義務登記國民服役,並須獲得出國准證才能留在國外。
當局於2002年5月21日,把國民服役登記通知信寄到他的地址,讓他上網登記,被告卻沒有登記。
當局在6月25日和6月27日又再發信提醒被告,讓他到新加坡中央人力局報到,並完成登記、提交資料和做體檢手續,但被告什麼也沒做。
使用澳洲護照入境
2003年12月20日到2019年8月9日,被告使用澳洲的護照入境獅城不少過21次,直到2019年8月9日,被告和家人去旅遊,在新加坡樟宜機場轉機時被捕。
當時被告解釋,他移民後於2001年或2002年取得澳洲護照,以為不再是新加坡公民就不必服兵役,並也打算放棄新加坡國籍。
當局以保持聯繫和在必要時回來接受調查的條件下,讓被告繼續和家人的旅途。
被告於2020年1月接獲電郵,指他牴觸新加坡國民服役徵召法令,因此他回到新加坡並做了體檢,同時被告知當局已拒絕其知放棄國籍的申請,須做進一步體檢。
2020年2月25日,當局同樣以保持聯繫和在必要時回來接受調查的條件,讓被告離境。被告此次離境後,到2024年12月才返回新加坡。
無視當局4次發信
當局4次發信給男子,男子都無視,到年近40歲才返回獅城。
被告離境後,當局在2020年11月2日到2023年4月18日,4次寄信到被告在澳洲和新加坡的地址,但被告都沒有回國。
被告2024年12月18日返回新加坡,稱過去因疫情、家人和工作原因無法回國。
被告在2025年2月24日滿40歲後,已不再屬於徵召對象,他直到那時都尚未完成入伍前的手續。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須進一步體檢和申請出國准證,卻在2020年離境,並在年近40歲才回國,逃避服兵役和回營受訓的義務,因此促請判他入獄1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