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歲的建築工人杜常順在過去的一年裡,不僅出色完成了本地建築工作,還因幫助同事進行匯款而贏得了口碑。他成功協助超過129萬元的款項匯到中國,這一過程中他賺取了逾6000元。然而,星期二,杜常順在庭上承認違反了一項付款服務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這一切始於他在2021年11月幫助同事將錢款迅速匯回中國,口耳相傳之下,越來越多的人紛紛找上他,請求幫忙進行匯款。這些「顧客」通過微信與他聯繫,有的通過轉帳,有的支付現金。杜常順收到錢後,會將款項迅速匯到指定的微信帳號。
在2021年11月到2022年12月期間,被告在沒有取得執照或獲得當局批准的情況下,成功將總額為129萬2902元的款項匯到中國,並因此賺取了約6160元。被告在2022年12月結束工作後回國,於2023年5月1日再次入境新加坡時,因涉嫌其他罪行被警方帶到警局接受詢問,並隨後承認了非法進行匯款生意的行為。被告的手機在場被沒收。鑒於法官要求重新考慮其他相關案例後重新提交判刑陳詞,因此此案件的判決期限被延期。
匯1000元以下收5元手續費,1000元至1萬元則收取10元。
被告的匯款方式分三種,若匯款數額低於1000元,手續費為5元;若1000元到1萬元之間,手續費為10元。
倘若顧客不想付手續費,那他則建議,以比市場上兌換率少3分的數額進行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