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轟動新加坡全島的情殺大案落幕了。
他,37歲中國籍男子。來新多年,在國內有家室,還未跟妻子離婚的時候,在新加坡另交女友。

她,34歲馬來西亞籍女子,常年跟丈夫分居,育有3個兒子,1個女兒。

兩年前,這兩人結成異國情侶。
沒想到,結局卻......
轟動新加坡的情殺案
男子怒捅情人29刀,判誤殺
事情是這樣的。
2018年12月,中國男子鄭某豐起初跟大馬女子譚某月是室友的關係。他們兩人在租房時認識,住在同一個屋內的不同房間。
當時鄭某豐已有打算跟在中國的妻子離婚。此外在新加坡也有一個女朋友。
而譚某月跟老公處於分居狀態,3個兒子跟1個女兒也都沒有帶在身邊。
兩人在同一個屋裡日久生情。

圖源:today | 事發地點
雖然雙方都有家庭,但還是決定跟對方談戀愛處對象。差不多等到原始租約到期後,兩人開始協商新生活。
2019年9月,他們開始同居。
但同居的這一年內,兩人生活也沒有想像中的美妙。經常為雞毛蒜皮的瑣事吵架。
2020年8月,兩人在一次吵架中互相指控對方出軌,但雙方都不承認各玩各的。
到底誰出軌,男方或女方,或者雙方,事情真假不知。

圖源:網絡
在這次吵架的三個月後,譚某月最終決定跟鄭某豐一刀兩斷,老死不相往來。她從兩人同居的住所搬離。
女的離開,男的不舍。
鄭某豐開始後悔,想要挽回這段關係。他多次到譚某月的新住所附近以及公司找她。
但希望次次落空,譚某月不想跟他維持情人關係了。
這種狀況僵持了數個月以後,2021年2月16日當天,鄭某豐跟公司請假,一個人在家心煩意亂。

圖源:今周刊
他先是在家喝悶酒,隨後給譚某月發簡訊。
簡訊的大致內容是,一樣是分手,譚某月好像過得很開心,可是他卻很孤獨。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越想心裡越失衡,心態崩了,或者其他因素。
鄭某豐帶上一些酒和零食,還有一把刀(別在後腰上),就衝去了譚某月家附近。
2月16日當晚11點58分左右,坐標裕廊東32街大牌308座組屋一樓,幼教中心前。

圖源:新明日報 | 現場
譚某月見著了鄭某豐,發現這個人不對勁。一見面就朝她吼了一句「過來」。
譚某月連連後退,但比不上鄭某豐速度快。
男方一刀捅向譚某月的胸口、肚子,譚某月當下失去反抗能力,只能口中喊著「不要」、「停」!
但鄭某豐這會已經捅人捅上頭。
當時現場還有一個路人,對方開著個人代步工具撞向鄭某豐。但鄭被撞到後還在瘋狂捅刀子。

圖源:網絡
等到他回過神來,譚某月早就沒了反應。他這會意識到可能死人了,落荒而逃。
譚某月被發現時,頭上、嘴唇、胸部、腹部、四肢都有刀傷,全身累計29處,致死傷是胸部以及腹部捅傷。
鄭某豐逃走後,整個人很慌亂,而且也不想活了。於是他用刀子割自己的手臂。

圖源:8視界
可能下手輕了,意識仍舊清醒。隨後又跑到隔壁組屋的草地上,第二次拿刀割自己。
這一回,他昏迷了。
在他昏迷之後,警方找了過來。從案發起,警方就接到了至少5通報警電話,趕到現場時已經只剩殘局。

圖源:新明日報 | 現場
一到現場就讓人送重傷的譚某月去醫院。隨後沿著一路血跡找到鄭某豐,把人拉走救治。
最終,譚某月傷重不治。2月17日凌晨1點27分宣告死亡。
這起情殺案之後,鄭某豐接受審訊。

圖源:stomp
對於他這個人的作案動機以及作案說辭的調查結果如下:
1)鄭某豐患有重度抑鬱症
鄭某豐經醫生診斷確實患有重度抑鬱症。再加上作案當天,他喝完酒,經酒測結果顯示他體內每100毫升血液就有113毫克的酒精含量。
有病再加上喝酒,雙重作用影響了他的判斷以及自控能力。
2)譚某月收了鄭某豐的錢後談分手
兩人交往期間,鄭某豐曾拿出一筆錢給譚某月買房,只是女方等房子到手以後,就提出了分手。

圖源:TODAY
3)分手期間,鄭某豐失手用美工刀割傷譚某月
相信譚某月就是在這一次事件之後搬離兩人同居的房子。
2020年11月17日,兩人爭吵後,譚某月再一次提出分手。鄭某豐用美工刀割傷她的腹部跟手臂。
但因為報警及時,鄭某豐被逮捕,沒能再繼續。
第二天,鄭某豐得到保釋,沒有再去糾纏譚某月。但兩個月後,他再次因為喝酒跟其他人鬧事干架。

圖源:海峽時報 | 殺人現場隔天清洗血跡
4)鄭某豐:一時失控,希望譚的家人原諒,有機會上墳祭拜
鄭某豐一再強調自己其實是去找女方求復合的。可是譚某月一直叫他「去死」,他一時受了刺激於是發狂。
對於這次的行為,鄭某豐總結為是一時失控。
理由是,上一回他用美工刀割傷譚某月,同時也用刀子捅自己的大腿。
雖然第二天就保釋了,但一直擔心自己會被遣返回國。煎熬了幾個月後,他決心再找譚某月復合。
只不過譚某月竟然叫他去死。
他一時失控就捅死她了。

同時,為了表達歉意。他讓律師代為傳達,希望能得到譚某月家屬原諒,有機會會到譚的墳頭祭拜。
對於鄭某豐的行為,控告方要求判刑10-20年。鄭某豐的律師則要求8-10年。
最後,新加坡法庭考慮到鄭某豐確實有抑鬱症,以及犯罪當天受酒精影響,酌情減刑,給鄭某豐的罪行定為「誤殺罪」,判坐牢12年......
先不說坐牢12年是輕判重判或者力度剛好,很多本地網友對於這個「誤殺罪」表示迷惑不解。








很多網友對於連捅29刀都能判作誤殺表示不解。
事實上,如果真的有病,在新加坡確實是有「可減輕罪責」這一說法。
無關國籍,新加坡罪犯 嚴重精神病可減輕罪責
在新加坡罪犯判刑實例中,確實存在因罪犯有精神病就減輕罪責的情況。
上述鄭某豐就是其中一個代表。
從謀殺到誤殺,這個過程被稱為「減輕罪責」(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減輕罪責,是謀殺案件中常見的辯護立場。
即只要能證明被告有嚴重精神病,以致影響犯案時的判斷能力,謀殺罪名就可以減輕至誤殺罪名,而被告就能逃過死刑。

比如鄭某豐雖然連續捅人29刀致死,但他被醫生診斷有重度抑鬱症,再加上當天喝高了酒精作用。
酌情減刑,謀殺就降格成誤殺。
他不是唯獨的一個個例。
2016年,新加坡曾曝光過一起虐傭案。
當時,本地一女僱主蓋婭蒂麗虐待24歲緬甸籍女傭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長達至少9個月。

圖源:cna
這近一年的時間內,蓋婭蒂麗不讓女傭吃飽,不讓她睡好。到晚上還把她的手綁在窗口鐵花上,時不時拳腳相向動一下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