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因被欠下2萬5000元賭債,台灣婦竟找來男室友設局,將欠債的獅城婦女誘至倉庫,套頭、綁手腳並禁錮5小時,還恐嚇對方「報警就死定了」,昨早被判監禁10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8日凌晨3時半,地點在惹蘭布羅一帶的貨倉內。
案件主謀是來自台灣的林美(43歲),她昨早承認一項非法禁錮他人的控狀,另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則交由法官在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林美被判坐牢10個月。(《海峽時報》)
被告的同謀是中國籍的吳志炳(36歲),兩人是室友關係。受害者是49歲獅城婦胡素珍,她與被告因非法賭博認識,並欠下被告約2萬5000元賭債。
根據案情,2024年2月27日,吳志炳因工作準證到期,告訴被告自己想返回中國。被告於是提議,若他願意幫忙「教訓」受害者,她就會償還欠他的錢。
吳志炳隨後按被告指示,到涉事倉庫以布遮蓋閉路電視鏡頭。
事發當天凌晨2時許,被告致電受害者,稱要約對方見面。受害者到被告住處會合後,應被告要求載送被告去倉庫。
抵達後,被告以「倉庫里有錢」為由,誘受害者入內,並稱錢放在一個行李袋裡,要她一起尋找。
倉庫內漆黑一片,受害者遭吳志炳突襲,以黑色袋子套住頭部。被告和吳志炳隨後再以塑料扎帶綁住她的手腳,並以眼罩蒙住她雙眼。
從凌晨4時至上午9時,被告反覆向受害者追討金錢,期間,她請求被告讓她聯絡一位朋友協助,最後在這名朋友同意支付3萬元(約9萬5526令吉)後,才於早上9時被放走。
放人前,被告還警告受害者不可報警,並威脅她若報警,下場就和死人沒兩樣。
受害者離開後立即報警,警方當天逮捕被告。(人名音譯)
借倉庫稱放毛巾
原來是窩藏同謀
被告明知同謀非法滯留新加坡,卻窩藏對方兩個月,而倉庫老闆好心借出場地,也無故遭牽連。
被告周三早上在丈夫陪同下出庭,抵達時戴著帽子和口罩。
根據她所面對的牴觸移民法令控狀,她被指在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間,於黃埔通道第101座組屋單位內,明知吳志炳非法滯留新加坡,仍蓄意窩藏他並向他提供庇護。
另一方面,涉事倉庫的業主李先生(44歲)早前受訪時說,自己同樣是受害者,強調毫不知情卻遭牽連。他說,當初吳志炳只是向他借倉庫,稱要暫放毛巾。

事發地點在惹蘭布羅一帶的貨倉內。 (檔案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