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多次虐待小主人。(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揮拳、掌摑、捏耳、打頭!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女傭,4個月內至少22次虐打1歲小主人,被判坐牢30個月。
她今早求情稱每次傷害孩子時都會禱告,希望神能阻止自己。
《新明日報》報道,來自菲律賓的被告蘿麗塔(30歲),早前承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行,指她在去年3月5日至7月23日,至少22次虐打1歲小主人。
被告昨早求情時說,經過這次教訓,她會從中學習並承諾會改變,成為更好的人。

被告4個月內至少22次虐打1歲小主人,被判坐牢30個月。(新明日報圖)
求情:多次求神阻她傷害寶寶
被告說,每次傷害寶寶時,她都告訴自己不能這麼做,但控制不了自己,她後來向神明禱告,希望神明可以給予她更多耐心,控制自己不要傷害寶寶,如今神明已給出回答。
育有兩名孩子的被告表示,她非常想念家人,也離開他們多年,因此懇求法官輕判,讓她儘快回國。
法官下判時說,小主人被施暴長達4個月,相當於他生命的三分之一,雖然沒有永久傷勢,但被告的行為無疑造成小主人的痛苦,也留下心理傷害等。
法官指出,這並非單獨事件,被告受到委託照料小主人,卻持續對手無寸鐵的小主人下手,應當被視為加重刑罰的因素,最終判她入獄30個月。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在新加坡當女傭已5年,之前曾為3戶家庭工作,直到2023年9月起,才到小主人的家工作,主要是照顧他,所以同睡一房。
去年7月23日晚上9時25分,父母聽見兒子突然大哭,查看監控器後發現被告打兒子的頭,並將奶嘴塞進嘴後再次打頭。
僱主拿著視頻質問女傭,但她否認虐打孩子,夫婦於是報警。
僱主翻查監控器發現被告多次粗暴對待小孩,朝他揮拳、用食指戳頭、扇他巴掌、抓著頭部舉起、捏耳朵和打頭等。
被告今早解釋,僱主從監控器發現她傷害小主人後,曾經給她機會返回家鄉,並要求她自己購買機票。
當時,僱主要求她收拾東西回家,可她不知道要去哪裡或如何回去。
被告表示,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之前兩名僱主也沒給她休假,所以她從未外出,不知道怎樣回去。
當時,被告向僱主認錯求饒,但僱主發現她沒有計劃離開才選擇報警。
控方則反駁,被告早在7月向小主人施暴,遭僱主質問時否認,後來道歉已經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