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大嬸到超市購物,提著滿滿的購物籃沒有付錢就想走人,當場被超市職員攔下,被抓仍不怕,屢次犯案,最終被判監6天。
根據法庭文件,50歲的被告陳慧卿(譯音)共面對5項從超市和商店偷竊的罪狀,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 受害的商家包括巨人超市、職總平價超市和日式日常用品商店大創。
案情顯示,去年4月2日下午,被告到新加坡巴耶利峇廣場逛街,表示要拜訪附近的養老院,因此想要到巨人超市購買一些日用品送給他們。
一名超市收銀員留意到被告行為可疑鬼祟,發現她的購物籃另有袋子,袋子裡有一些尚未付款的商品,於是暗中觀察她。
被告提著籃子在超市挑選物品,收銀員通知上司後繼續觀察,最後發現被告真的沒付款就直接提著籃子走出超市。
上司此時剛好來到超市,見被告走出超市後直接將她攔下並報警。被告試圖偷走的商品包括水果、烤雞、咖啡粉、點心和奶粉等,價值220多新元的商品當場被起獲。
一次被抓仍不怕,被告去年8月7日下午到位於新加坡樟宜路上段的職總平價精品超市購物,再次犯案。
她把托特包和購物籃放進購物推車裡,超市職員留意到她行為鬼祟,暗中觀察,結果發現她把一些物品放進托特包,將推車推到新鮮蔬果區後,拿起托特包沒有付款就直接走出超市。職員當場截住她,起回價值約89新元的物品。
約3個月後,被告去年11月4日又按耐不住自己想「免費購物」的想法。這次她帶了3個袋子到馬林百列路的職總平價霸級超市購物,但職員同樣很快就留意到她,截住她時從她身上搜出價值150多新元的雞蛋、巧克力、成人紙尿布、玩具等。
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9年同樣因偷竊罪被罰9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