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9歲獅城婦拖欠女子2萬5000元賭債,女子竟找來男室友把獅城婦騙到貨倉里,合力將她蒙眼捆綁,要她用20萬元換取自由,前後禁錮她5小時。
男被告昨早被判坐牢8個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8日凌晨3時半,地點在惹蘭布羅一帶貨倉內。

獅城婦被禁錮在貨倉長達5小時。
被告是中國籍的吳志炳(36歲),面對一項非法禁錮他人的控狀。他的同謀是來自台灣的林美(42歲),兩人是室友關係。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49歲的新加坡籍女受害人因非法賭博認識林美。受害者在2023年11月,因賭博欠林美約2萬5000元。
去年2月27日,男被告跟林美說,他的工作準證快到期,之後打算回中國。
林美於是向被告提出要求,幫她一起給受害者一個教訓,並答應給被告1萬元至2萬零800元酬勞;被告禁不起金錢誘惑,同意幫忙。
被告在林美的指示下,先用一塊布蓋住貨倉閉路電視攝像鏡頭。林美則在案發當天凌晨2時,打電話給受害者要求與她見面。
受害者赴約後,林美要求對方開車載他們到貨倉。當時林美向受害者說,貨倉里有一個裝滿鈔票的行李箱,然後待受害者蹲下檢查行李箱時,與被告合力禁錮受害者。
被告先用一個黑色包包套住受害者頭部,然後與林美一同抓住受害者的頭、喉嚨和雙腳,將受害者壓制在地板上,並用塑料扎帶綁住受害者手腳。
受害者後來雙眼被蒙住,被逼坐在一張椅子上。
林美之後在凌晨4時至早上9時期間,多次要受害者還錢,要受害者用20萬元。
受害者跟朋友借錢「贖身」
受害者跟朋友借錢「贖身」,她被放走前遭恐嚇說如果敢報警,下場就會和死人沒兩樣。
林美指受害者有30萬元賣屋錢,因此要求受害者用20萬元換取自由,好讓林美拿錢去還阿窿債。
但受害者說她手頭上沒有那麼多錢後,林美在凌晨5時要受害者打電話給朋友借錢。
林美原本跟受害者朋友要5萬元,但朋友表明身上只有3萬元。林美在這名朋友同意支付3萬元後,在早上9時放走受害者。
林美當時恐嚇受害者,說如果受害者敢報警的話,便會找人傷害她,下場就和死人沒兩樣。
受害者事後報警,被告在案發當天被逮捕。
倉庫老闆稱,當初男被告只是跟他借倉庫放「毛巾」。
倉庫老闆李先生(44歲)今午受訪時說,自己也是受害者,因完全不知情,卻無故受到牽連。
他說,去年2月27日,跟他有生意往來的男被告請他幫忙,說要借用倉庫存放毛巾,所以他就答應對方。
沒想員工過後看到上門調查的警察,就立刻打電話通知他,李先生才知道對方涉案,但是並不知道具體情況。
此外,他抵達時發現攝像頭被對方用毛巾蓋住,還被轉向了一旁,但當時攝像頭並不能運作。
「我好心幫忙讓他放東西,沒想到他卻做犯法的事,我實在太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