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涉嫌與摩哆發生車禍後逃往大馬,造成男騎士喪命、女乘客重傷,肇事逃逸的27歲男駕駛昨天(2月9日)被控上庭。法官下令將他關押多一周以協助警方進一步調查。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周二(6日)凌晨1時20分許,地點是武吉知馬快速公路(BKE)往兀蘭方向的路段。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周四(8日)發文告,指警方在事發當天凌晨接獲撞後逃逸的通報,事故涉及一輛轎車與一輛摩哆。
一輛馬賽地轎車涉嫌撞倒摩哆後逃逸,造成22歲男騎士詹志偉當場身亡,23歲后座女乘客迪亞娜重傷入院接受手術。
經過調查,警方在事發當天確認了肇事車輛和男駕駛的信息,發現對方在事故發生後沒有停車救助傷者,也沒有在24小時內向警方報告事故,反而立即逃往大馬。
警方在事發隔天(7日)下午3時許,在男駕駛員從兀蘭關卡入境時逮捕他。
27歲的大馬籍被告潘友倫今天在國家法院被控5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肇事後未停車、肇事後未在24小時內報案,以及未協助傷者。
目前被關押的被告通過視訊面控,他穿著黑色上衣和黑色長褲,並沒有聘請代表律師。
控方要求法官批准關押被告多一周,以便繼續搜集證據和把他帶回案發現場調查。 控方指出,警方也會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合作,找回目前仍在馬來西亞的肇事汽車,因此須關押被告。
被告通過通譯員說,他不知道這起意外是如何發生的,他不知道是自己撞上摩哆,還是後者撞上自己,他也不是不要協助對方。被告也說,他事後檢查汽車的保險槓 ,並未發現有任何損壞,因此並不清楚事發經過。
對此,控方指出,被告可在進行調查時,向調查官提出這些信息。
此外,被告要求保釋在外,但被法官拒絕。
法官最後諭令將被告關押多一周,以協助警方調查,案展至2月16日過堂。
危險駕駛造成他人死亡若罪成,可面對兩年至8年的監禁;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若罪成,將面對一年至5年監禁和被令吊銷各級駕照。
發生交通事故後,未在24小時內報案和向傷者提供援助,一旦罪成,則可被處最高1000新元罰款,或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