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分時度假」計劃陷阱 老翁官司贏了仍領不到賠償

2020/03/09   •   1萬閱
老翁林金生在2008年入坑「分時度假」陷阱,投入2萬令吉後,卻始終無法獲得任何分紅,更在2018年發現相關公司已破產。儘管他通過法律途徑獲得了3萬4000令吉的賠償,但對方仍未履行,呼籲其他受害者一起爭取權益。了解分時度假的風險,避免類似損失。

(新加坡8日訊)老翁12年前墜入「分時度假」計劃陷阱,入秉法庭獲勝訴,但仍無法取回3萬餘元(約9萬令吉)的血汗錢。

根據《新明日報》報導,林金生(74歲)告訴記者,他在2008年以分時度假(timeshare)的形式,向一家位於印度的度假屋注資2萬元(約6萬令吉),公司之後所要求的管理費日益提高,而到2011年時,有一家在馬國註冊的公司提出收購他所持有的會員份額,但要求他再額外注資1萬4000元(約4萬2000令吉)。

根據雙方當時的協議,他將能在7年後取回本金,而他僅僅在第一年獲得數百元的分紅後,就再也不曾有任何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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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生出示相關的法律文件,呼籲其他苦主能站出來一起採取法律行動。

「我曾經向公司詢問,但獲得的答覆是指協議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會有固定的分紅,我也只能作罷。」

不過到了2018年,他按照協議準備討回這筆款項時,卻發現公司在本地的分公司已停止營業,只知道菲律賓還有一間分公司。

他隨後聘請馬來西亞律師向公司發律師信,最終獲得勝訴,法官勒令公司賠償3萬4000元(約10萬2000令吉),但公司並沒有接受法庭的裁決做出賠償。

「公司在期間完全沒有做出任何回應,也沒有出庭,我也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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