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如果來新加坡讀書的話,是可以跟新加坡政府簽學費補助(Tuition Grant)的嗎?基本上不用繳學費,政府還發錢供你每月的日常開銷,過得賊爽~畢業後,還不需要把錢還回去,只需要留在新加坡上班,就可以了。
這麼美滋滋的待遇,多少人可遇不可求。
網友原文如下:
「我是在Poly(即新加坡就讀理工學院)畢業,向教育部申請了學費補助(Tuition Grant),畢業後必須在新加坡工作三年。畢業後,我回國休息了一段時間,不過第一次的長期探訪證(Long Term Visit Pass)期間沒找到工。後來,第兩次LTVP期間,也沒成功的找到工作。而如今因新冠疫情,工作更難找,許多公司都只願意聘請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不然就是要現場面試,但我現在根本回不去新加坡。第二次LTVP到期的前三天,教育部重新給我一個Letter of Support,也就是第三次的LTVP申請信,不過由於一個人只能申請最多兩次LTVP,所以ICA拒絕了我的第三次申請,現在我回不去新加坡,更別說找工作了,也不想被新加坡拉進黑名單,怎麼辦?」

(圖源:Pixabay)
根據新加坡教育部網站上表明,所有非新加坡公民的學生,在申請學費補助金時,畢業後必須在新加坡工作三年,根據不同的配套,可能年份會不一樣。

(圖源:教育部網站)
不過,雖然規定你要在新加坡工作,但是你還是得自己找工,政府不會直接提供工作機會給你。
因此,這名學生聲稱找不到工,沒辦法履行《學費補助金協議》合同里的規定。
有網友表示,大多數身旁的同學在第一年內都成功找到工作,而他卻2年都沒找到工作,那只能怪他自己太悠閒了。

有網友建議,如果不要挑工作的話,新加坡其實還是有很多工作機會的。


還有網友表示,如果真的找不到工,可以把債還清。因為之前跟政府簽合約時,是有一名擔保人的,政府會找擔保人來討論解決辦法。

新加坡教育部也正視到了這點並表示,如果外國學生在滿足擔保要求方面遇到問題,應向學府求助。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一名發言人表示教育部正在「積極監測」 這些畢業後難以找到工作的外國學生。「教育部意識到外國學生必須履行《學費補助金協議》義務,我們與高等教育機構和其他公共機構合作,以幫助外國學生申請必要的工作準證安排時,遵守公平考慮框架。」
值得一提,時任教育部長王乙康在2016年3月在國會中答覆,對有意決定不履行助學金義務的外國學生採取了什麼行動。「如果無法追回違約金,違約者將面臨嚴重的不利後果,包括被禁止獲得新加坡工作準證或長期訪問准證。」
你們又有什麼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