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cture from zaobao)
泰國出生、新加坡長大的23歲青年,服役時被當局告知需在一年內完成宣誓才能保留公民權。他聲稱在軍中申請年假被拒,無法及時完成手續,結果被褫奪新加坡公民權。這名青年姓許,父親是新加坡人、母親是泰國人。當年母親挺著大肚子回國探親時,生下了他,他一個月後回返新加坡,取得新加坡公民權。

「我長期在新加坡生活和讀書,一直相安無事,兩年前還被召入伍服兵役,同年9月5日我剛滿21歲時,突然收到移民局的來信,指我是通過血緣或註冊獲得公民權的未成年公民,需要在一年內完成宣誓(Oath of Renunciation, Allegiance and Loyalty,簡稱ORAL)才能保留新加坡公民權。」他說,信上註明若要完成宣誓手續,需提交宣誓文件、身份證、公民權證書和證明放棄泰國國籍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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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沒有泰國方面的證件,他因此得親自到泰國處理這些文件,再到泰國領事館宣誓放棄泰國公民權,才能把所有文件提交當局以完成ORAL宣誓。要辦理這些程序,許先生需要較長的時間處理。「但我當時正在服役,多次向長官請假都遭拒,因此無法如期完成宣誓,移民局於是在去年9月5日依法褫奪我的公民權。」他說,自己在去年12月才到泰國取得相關證件,但新加坡公民權已被褫奪,因此感到非常遺憾。他還說,他目前持特別准證(Special Pass)繼續留在本地,每次只能延期三個月,如果下一次不獲准延期,他就必須離開新加坡。「我的家人都在新加坡,我不想離開他們,因此我一直想辦法恢復公民權,雖然上次重新申請公民權遭拒,但我會再嘗試申請,希望能讓我留在新加坡,我一定會好好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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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指青年未提交相關文件,假期因此不獲批,國防部指青年並沒有為了去泰國請假,也未提交相關文件,因此假期不被批准。國防部受詢時指出,許姓青年在武裝部隊服役期間沒有請假,直到宣誓的一年期限內的最後兩個月,即去年7月才申請假期。當時,該名青年在部隊里擔任組長(Section commander),負責新兵的基本軍訓,直至去年9月9日,即已超過法定宣誓的一年期限。

發言人指出,長官當時要他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以申請請假,但他並未提交。「若他提交相關文件,武裝部隊會全力支持。」移民局:法定一年內 需處理宣誓文件,移民局指法定一年內需處理宣誓文件,否則公民權將被褫奪。移民局受詢時表示,根據新加坡憲法,通過血緣或註冊獲得新加坡公民權的未成年青年,年滿21歲後得在一年內完成宣誓手續(ORAL),以保留公民身份。移民局會在青年年滿21歲時寄信通知,並在青年22歲前六個月再次發信提醒。根據憲法,若一人被褫奪公民權,將不會恢復公民身份。發言人強調,公民權是一項嚴肅的課題,不容被輕視,個人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發言人也透露,當局正在評估許姓青年的申請。
排版:報社胡同
圖片:網絡配圖
文章: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