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司法法院。(圖:CNA/Raydza Rahman)
結婚15年的夫婦鬧離婚,針對患有自閉症的兒子應該送進私人學校或政府特需學校以及相關贍養費問題意見不合,為此鬧上法庭。
根據家事司法法院的判詞,夫婦在2011年結婚,患有自閉症的兒子現年13歲,他們婚內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澳大利亞生活,直到母親在2024年帶著兒子到新加坡生活。
兩人在2024年8月辦理離婚,同意多數事項,唯獨針對贍養費問題意見不合,這也關係到兒子應該送進私人學校還是政府經營的特需學校接受教育。
他們都認同兒子應該送進特需學校接受教育,母親主張應該讓兒子到私人特需學校,父親則說政府的特需學校也沒問題。
為此,母親特地請了兩名專科醫生為兒子診斷,試圖以醫生建議「應該送入特需學校」證明應該把兒子送進私立特需學校。
她的申請被助理主簿駁回後,她又上訴,最終仍被法官駁回。
法官說,就專家意見持續針鋒相對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孩子學校的選擇是一個複雜問題,雖涉及醫療上的需要,但也關乎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
法官勸解雙方不要為了孩子就讀的學府問題持續鬧不和,這對於他們往後漫長的共同撫養道路無濟於事,建議他們應該要認真考慮專科醫生在兒子教育方面提出的專業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