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撞倒女生後,趁機非禮她。(示意圖)
(新加坡訊)客工刻意撞倒13歲女學生,再假意扶起女生時,一手摟腰,另一手襲胸,隔天再重施故技,非禮另一女郎,因此被判坐牢20個月及打鞭三下。
被告是32歲的拉曼,案發時是一名客工,受害人分別是13歲的女學生和30歲女子。為保護受害人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身份資料。
案情顯示,今年1月28日傍晚5時30分許,受害人放學後,準備前往緯壹城(One-North)地鐵站。
被告見女生後,刻意走向她的方向,把女生撞倒在地。這時,被告趁機伸手摟住女生的腰部,另一手則抓她的胸部。
女生連忙轉身,但被告不願停手,繼續襲胸,還撫摸她的腹部。女生非常害怕,試圖逃跑,怎料被告竟追上前,還抓著女生的背包,阻擋她的去向。
隨後,被告拉女生的衣角,企圖脫下女生的衣服,女生拚命掙扎,大喊要被告住手。但被告不放手,還拉女生的衣領。
女生立即撥電向母親求助,被告見狀嘗試阻止,女生成功聯繫上母親,後者報警求助。
隔天早上7時10分許,被告又再重施故技,這次對另一名30歲的女郎伸出狼爪。
女郎案發時是學校職員,被告見到她後刻意撞她,趁機襲胸。女子被非禮後,質問對方,立即阻止他離開。
被告嚇得拔腿逃之夭夭。女郎隨後告訴上司,上司到事發地點與女郎見面後,兩人一同返校。
結果兩人剛好在路上碰見被告,女郎連忙拿起手機拍被告,大喊:「是他!是他!」
學校保安上前追逐,但被告已不見蹤影。
法網恢恢,被告最後被逮捕,前天(14日)被判坐牢20個月及打鞭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