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高等法庭的裁決,裁定律師公會無須把有關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私人律師柯金梨沒有按指示銷毀舊遺囑的投訴,移交紀律審裁庭審理。
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和次子李顯揚2019年向律師公會對柯金梨提出多項投訴,包括沒有按照李光耀的指示銷毀所有舊遺囑。
《8視界新聞》報道,律師公會的調查委員會展開調查後,原本建議公會把這項投訴移交紀律審裁庭審理。不過,律師公會理事會要求重新考慮調查建議。調查委員會再次調查後,決定收回有關銷毀舊遺囑的指控。
李氏姐弟不滿調查委員會的決定而提出上訴。高庭去年裁定紀律審裁庭須就這項指控對柯金梨展開聆訊,並指律師公會無權指示調查委員會重新考慮原本的建議。律師公會對高庭裁決,向最高法院上訴。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上訴庭五司昨天發出的書面判詞指出,律師公會理事會有權指示調查委員會重新考慮原本的調查建議。
上訴庭五司也認同調查委員會的最終結論,也就是沒有證據指李光耀要求柯金梨銷毀已作廢的舊遺囑,因此同意,紀律審裁庭無須審理這項指控。
儘管如此,紀律審裁庭接下來仍將對違反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保密義務,以及向遺囑執行人提供虛假與誤導性的資料這兩項指控,對柯金梨展開紀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