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輝明否認所有8項指控,案件開審。(取自早報網)
男子被指幫中國富商在新加坡購買3個私宅,也涉嫌提交虛假的法定聲明給新加坡建屋局,誤導律師幫他處理轉讓書,並在高庭訴訟中作偽證。男子否認指控,案件7月4日開審。
56歲被告陳輝明(譯音)面對8項控狀,包括3項牴觸住宅房地產法令、兩項牴觸宣誓與聲明法令,以及各1項觸犯地契法令、房屋發展法令和偽造證據的罪名。他全盤否認所有指控,控方以8項控狀展開審訊。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3個私宅都位於東海岸路,當時的房價介於155萬元至240萬元(新幣,下同)之間。被告被指分別在2007年和2008年以自己和公司Hwampoa的名義,幫中國富商詹國湍(57歲,譯音)購買2個私宅,並教唆新加坡女子關璦梅(譯音)以她的名義幫詹國湍購買第3個私宅。
實際上,這3個私宅的受益人都是詹國湍,購房資金也全由他支出。他當時打算買私宅改建公寓,但他不是本地人,沒法在本地購買有地私宅,被告和關璦梅因此被指代他購買3個私宅。
被告和關璦梅的丈夫當時都受聘於詹國湍的公司,而被告在2007年成立的公司Hwampoa時,他和關璦梅都是董事和股東。
2010年,關璦梅和丈夫有意申請自己的組屋,但她已在3年前代買私宅,因此不符合申請組屋的條件,被告於是涉嫌與她串謀作出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並把這項聲明提交給建屋局,謊稱被告是關璦梅名下私宅的受益人,關璦梅只是他的代理人。
不過,建屋局沒有接受這份聲明,關璦梅和丈夫還是無法購買組屋。被告於是涉嫌對一名律師作出虛假陳述,誤導律師幫忙處理轉讓書,將私宅的受益人從關璦梅轉為被告。法庭文件沒揭露,關璦梅和丈夫過後是否購得組屋。
詹國湍的侄子和兒子相繼服完兵役後,取得新加坡國籍。關璦梅和被告涉嫌在2012年和2013年幫忙將2個私宅「轉賣」給詹國湍的侄兒和兒子。
控方指出,這筆買賣只是一個幌子,詹國湍的侄子和兒子「表面上」買下2個私宅,但私宅的實際受益人仍是詹國湍。
不過,兩個私宅「出售」後,被告被指要以「其中一個私宅的受益人」的身份取得「賣屋所得」,入稟高庭追討這筆錢,並涉嫌在宣誓書中給偽證,稱自己是私宅的受益人。司法委員最終駁回被告申請,並把案件交給警方調查。
至於另一個私宅,被告涉嫌在收到一筆285萬元的「賣房餘款」後,因為沒有把錢交還給詹國湍而被起訴。雖然高庭法官最終沒有下令被告歸還這筆錢,但認為被告從中獲得「意外之財」,因此指示主簿官把案件相關文件交給監管住宅房地產的單位,由後者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詹國湍事後被控三項牴觸住宅房地產法令的罪狀,他的案件目前在審前會議階段。
Hwampoa和關璦梅早前認罪後,已被判刑。關璦梅和丈夫將以控方證人身份,被傳召上庭供證。
案件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