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力度變化如下:
1)情節相對較輕的非禮案,最高刑罰從2年延長至3年。
2)若對14歲到16歲未成年人士進行性行為,或讓他們觀看色情畫面,最高刑罰從監禁1年增至監禁2年。
3)在16歲到18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士面前,進行性剝削行為(exploitative sexual activity),或給他們看色情畫面,最高刑罰從監禁1年增至監禁2年。
4)除非有特殊證明如犯案者心智不全,否則針對特定性罪犯,總檢察署一般會反對以改造取代監禁。
5)即便犯罪者擁有高學歷或「前途光明」,將不獲減刑。
*另外,有2條規定照舊不變
1)1961年《婦女憲章》規定,嚴重非禮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並且處以鞭刑。
2)和未滿14歲女生發生性關係,不管對方自願與否,判強姦罪可判監20年,外加鞭刑。
目前,完整版的判刑指南還沒有公布。
不過看當局這意思,也是覺得新加坡近幾年的性犯罪相關案件,發生得實在有點頻繁。
椰子文頭就有說了,過去5年新加坡平均每年發生近1200起性犯罪案件。
如果不算平均呢?
當局也透露了數字:僅過去三年內,包括強姦、非禮、性騷擾、性侵、幼兒性犯罪、家庭內性犯罪的報告,高達6988起!

近7000起報告,看著就覺得焦慮。
為什麼性犯罪案件會這樣屢禁不止?這個風格,太不新加坡了吧?
從當局加重刑罰的動作來看,估計是覺得罰太輕,沒有威懾力是原因之一。
部長尚穆根,舉了3個覺得判太輕的案件。
案件一:國大學生非禮輕判
因其「前途光明」
高學歷性犯罪,是近年新加坡的一個趨勢。
2018年9月,一個23歲的國大學生凱源(化名)在搭地跌時摸一個陌生女性的大腿。
除了地跌站搭電梯,就改摸人家屁股。

來源:8視界
當時他被抓後,法官判他21個月緩刑監視,並且履行15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法官這麼判的理由直白得讓人無語:犯罪人凱源平時學習成績優異,將來前途光明,有「優秀潛力」......
所以不用坐牢。
這個審判結果一出來,大家就都驚呆了。

精英犯罪就能輕判?這心眼長得偏,三觀也得回爐重造一下吧?
學習成績好,優秀,有潛力,所以他非禮女孩子,摸人家大腿,就理所應當被理解跟包容?
而這個事情在當時確實引起了軒然大波。

有網友不滿輕判結果,發起請願抗議。請願一出,一呼百應。當時兩天內,新加坡就有超過4萬人簽署。
最終有13萬+的人,反對輕判。
因為反響大,最終新加坡的大法官改判這個國大生坐牢2個禮拜。
案件二:國大牙科生為不分手
蓄意傷害女友,判12天拘留
這,又是一起國大生犯罪被輕判的案子。不過跟性犯罪無關,部長拿它出來講,大概也覺得是輕判得過分。
2019年,23歲的國大牙科專業學生殷子(化名)帶這玫瑰花翻窗進了女友房間。

來源:海峽時報| 殷子
當時兩人鬧彆扭,女的要分手,殷子不要。
他發現求情沒用後,情緒失控。自己先用頭撞牆,然後就轉身一手掐女友脖子,一手死命按女友的左眼。
女的左眼流血、昏迷。殷子等到她恢復意識,又跟她道歉,然後繼續翻窗離開。

示意
女方的傷勢不算輕,頸部擦傷、康復後會留疤,眼睛紅腫流淚會出血,精神受到打擊,頻繁失眠噩夢。
後來,女友的家人就報警了。
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蓄意傷人罪,他也認罪。但問題在於,法庭就判了他拘留12天,且不留案底。外加8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網友這回連話都懶得講,直接上圖

案件三:SMU學生廁所偷拍
判14天拘留,130小時社區服務
曾是新加坡管理大學的學生齊元同(化名),實習期偷拍女同事。
一開始是拍裙底,後來可能覺得裙底照不夠刺激了,變本加厲把黑手伸向了廁所。
2017年,他偷偷跟蹤一個女同事到廁所,自己躲到隔壁間,站到馬桶上,從上往下拍女同事上廁所的場景。

示意
然後被女同事當場抓包,她要求齊元同刪照片跟視頻,然後報警。
被抓後,齊元同也認罪,但法庭只判了他14天短期拘留跟13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其實當時,控方的要求是坐牢至少8周......
其實,類似的案件細數起來的話是真的不少。

來源:today | 齊元同
正是因為這一次次的輕判,引起了大家一次比一次更強烈的反感。
高學歷性犯罪,知法犯法,難道不應該更加以嚴懲嗎?
高學歷,更不應該變成犯罪的脫口。
好在當局已經決定加重性犯罪相關案件的處罰了,接下來,應該不會再有因為「前途光明」而被輕判的事件了吧?
對於近年來頻發的各種性相關的社會案件,有網友給出了靈魂結論
「這都是芽籠不開帶來的副作用。」

「芽籠還不開咯,導致最近這種案子是越來越多了。」

網友們,你們是怎麼看待性犯罪越來越多的這個現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