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家中無人偷僱主近4000元首飾 女傭被判監三個月

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女傭覬覦僱主家中的珠寶首飾,趁僱主一家外出時多次干案,偷走僱主價值近4000元的珠寶首飾,(28日)被判坐牢三個月。
37歲被告Nur Jennatun來自印度尼西亞,去年1月份開始在46歲女僱主家幫傭,幫忙做家務和照顧孩子。
今年1月份到3月份之間,僱主一家都外出後,被告在家裡打掃時想偷走僱主一些財物。她曾見過僱主從客廳的一張桌子裡取出一把鑰匙,打開主人房裡一個上鎖的抽屜,於是搜出那把鑰匙,順利打開抽屜後不慌不忙地偷走抽屜里的一些珠寶首飾,包括金戒指、鏈墜、項鍊和手鐲等。
得手後,被告將鑰匙放回原位,接著很快典當了所有的贓物,並把大部分換得的款項匯給家人。
第一次偷竊沒被發現,被告的賊心越來越大,之後在今年6月27日之前,前後兩次同樣趁僱主外出時,拿鑰匙打開抽屜,偷走僱主藏在抽屜內的其他珠寶首飾。
接連幾次干案後,被告偷走僱主總值3959元的珠寶首飾。她典當了大部分的首飾,換得2880元現金。
僱主發現後在今年6月27日晚上報警,被告隔天落網。警方從她身上找到僱主失竊的一枚戒指和一個玉墜,其餘的則從當鋪尋回,被告沒有作出任何賠償。
法官說她所偷珠寶涉及的金額不少,判她坐牢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