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子涉破門入室性侵酒醉女子案開審

2022/07/01   •   1948閱
一名男子涉嫌酒醉後性侵入女子住所,後續在法庭開審。該男子曾入室盜竊有前科,案件涉及強姦、破門入室等罪名,檢方將提交36名證人的證據。若罪名成立,將面臨長達20年監禁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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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唱完卡拉OK後將酒醉女子載回家,數小時後涉嫌返回該處闖入女子住家性侵她。(取自8視界新聞網)

一名男子唱完卡拉OK後將酒醉女子載回家,數小時後涉嫌返回該處闖入女子住家性侵她,案件在法庭開審。

《TODAY》報道,47歲的被告葉寶福(Yap Pow Foo,譯音)涉嫌性侵39歲的中國籍受害者,被控強姦和破門入室控狀,法庭前天開審。

被告也涉嫌在另一起事件中騷擾另一名女子,但檢方沒有就該案件提控他。

案情顯示,2017年1月29日,受害者和另外3名女性朋友和2名男性朋友在她家裡喝酒打麻將,慶祝農曆新年。一組人再到一家卡拉OK廳繼續作樂。被告較晚才加入,而受害者當時已經喝醉。

被告在當晚加入受害者的朋友群之前並不相識她,但是和受害者的其中一名男友人是朋友。

整組人在午夜過後離開卡拉OK廳後,被告將受害人送回她的家,也送另外4人回他們各自的住家。

由於受害者喝得爛醉,因此被告先送她回家,而被告和另外2名朋友將受害者抱進臥室後離開,將她的大門鎖上,再把鑰匙滑到門底下。

被告涉嫌將另外4人載回他們各自的家後,再繞回受害人住處,從門底下取出鑰匙進入了她的家。

被告涉嫌在受害者不省人事時強姦她。受害者醒來後,發現被告在她身上。25分鐘後,受害者報警報稱她被強姦了。隔天一早,受害者便到竹腳婦幼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閉路電視錄像顯示,被告於凌晨3時44分離開受害者的住家。

檢方將通過36名證人的證據來證明其指控內容。

如果強姦罪名成立,被告將可被判監禁最多20年,外加罰款和鞭刑。如果破門入室罪名成立,他將可被判監禁最多5年。由於被告之前有入室盜竊前科,他在這次案件中也可能被判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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