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勸喂鳥多達16次 屢犯被罰4800元

鴿子。(圖:CNA/Try Sutrisno Foo)
一名男子不聽勸告,屢次犯法喂鳥多達16次,被判罰款48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67歲的被告拉詹德蘭(V Rajandran)對四項違反野生動物法令(Wildlife Act)的控狀認罪,另外12項控狀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執法人員去年8月26日早晨,在阿裕尼彎附近發現被告正在往人行道和草地扔麵包,喂食野鳥。
執法人員告訴被告這麼做是違法的,但他屢勸不聽,繼續多次喂鳥。
被告每次都會買上20到30元的麵包或帶剩飯,到芽籠一帶喂鳥。
被告曾在2018年2月因違反動物和鳥類(鴿子)規則被罰款 450元。 2020年1月,他因喂養鴿子,再被罰款500元。
故意喂食野生動物者若被判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多5000元,重犯者則可被罰款高達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