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勸喂鳥多達16次 屢犯被罰4800元

2023/07/22   •   5350閱
馬來西亞男子不聽勸告多次喂食野鳥被罰款4800元。他屢次違反野生動物法令,在人行道和草地投喂麵包,被處以罰款。故意喂食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初犯可被判罰款最多5000元,重犯者則可被判罰款高至1萬元。了解馬來西亞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

不聽勸喂鳥多達16次 屢犯被罰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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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圖:CNA/Try Sutrisno Foo)

一名男子不聽勸告,屢次犯法喂鳥多達16次,被判罰款48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67歲的被告拉詹德蘭(V Rajandran)對四項違反野生動物法令(Wildlife Act)的控狀認罪,另外12項控狀由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執法人員去年8月26日早晨,在阿裕尼彎附近發現被告正在往人行道和草地扔麵包,喂食野鳥。

執法人員告訴被告這麼做是違法的,但他屢勸不聽,繼續多次喂鳥。

被告每次都會買上20到30元的麵包或帶剩飯,到芽籠一帶喂鳥。

被告曾在2018年2月因違反動物和鳥類(鴿子)規則被罰款 450元。 2020年1月,他因喂養鴿子,再被罰款500元。

故意喂食野生動物者若被判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多5000元,重犯者則可被罰款高達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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