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人員自稱億萬富翁,騙財又騙色,還騙房子住,5名受害女郎損失6萬9500新元(約20萬8500令吉),其中一名女受害者遭偷拍性愛錄像。
被告陳天慶(49歲)面對8項包括欺騙以及失信等控狀,案發時是兼職保安人員。
案情顯示,一名37歲的女郎在2017年通過微信認識被告,兩人之後相戀。被告在2018年12月28日向女郎謊稱,他會協助女郎在新山柔佛屋子的裝修工程。女郎聽信謊言,將2萬9000令吉匯到被告女友潘佳月(34歲)的銀行戶頭。
今年4月27日,被告通過面子書認識另一名44歲女郎。被告與女郎搞曖昧,還聲稱自己是億萬富翁,成功騙女郎匯款8000新元(約2萬4000令吉)。
5月2日,被告要女郎為他買生日禮物,叫她將信用卡額度調到最高,引起女郎懷疑。女郎意識受騙,隔天報警。
被告發現女友戶頭被凍結後,坦誠自己是愛情騙子,叫女友一起暫住酒店避風頭。不過兩人見眼前的錢快花光,被告於是決定再騙另一名40歲女郎。
該名女郎在今年2月與被告認識,早前聽信被告謊言,將7500新元(約2萬2500令吉)匯給被告投資。後來,被告繼續欺騙女郎,謊稱女友是他的妹妹,被前男友糾纏,急需新地方住,讓女郎替他們租房子住。
女郎以為會與被告以及他的妹妹同住,同意支付一半定金,怎料被告遲遲沒有給她備用鑰匙。女郎意識被騙後報警。
控狀顯示,受害女郎共有5人,共損失約6萬9500新元。其中一名女受害者與被告「相戀」,發現對方偷拍兩人的性愛錄像。
這名52歲的女受害者去年10月通過面子書認識被告,兩人見面幾次後「談戀愛」。
去年12月11日晚上,女受害者與被告吃晚餐和喝酒,不久後失去意識,隔天醒來才發現自己赤裸躺在酒店床上。女受害者從被告口中得知兩人前一晚歡好,雖然不記得,但她把被告當男友,因此不介意。
怎料,被告說自己拍下了性愛錄像。女受害者要求刪掉錄像,但被告不肯,還稱電腦里有備份。
被告聲稱,3個月後會刪掉錄像,女受害者還是覺得不妥,去年12月28日報警。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名離婚漢,與前妻以及17歲兒子和15歲女兒關係良好,一家人還繼續住在一起。
律師也說,被告是負責任的父親,求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