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女藝人沒有性經驗如何寫歌?林智強被加控侮辱女性尊嚴罪

在唱片行公然質疑女藝人缺乏性經驗,要如何寫出有深度的歌曲後,接著還對女藝人說希望自己是她的性初體驗!曾擔任選秀節目「新加坡偶像」評審的本地知名音樂人林智強(Ken Lim),昨天(28日)被加控五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狀。
截至目前,他所面對的罪狀多達六項,涉及的受害者共有四人。
林智強今年3月30日首次被控非禮一名25歲女郎。今天加控的罪狀涉及三名女藝人。
為保護受害人的身份,法官發出限制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她們身份的資料。
質疑女藝人缺乏性經驗 無法寫出好歌
根據控狀,1999年到2002年之間,現年59歲的林智強被指在海峽唱片(Hype Records)的辦公室里,問一名女藝人她是否還是處女,並說如果沒有任何性經驗如何能寫出有深度的歌曲。 之後更問她,自己是否可以成為她的性初體驗者,以及問她如何滿足自己的性慾。
另一項控狀指他在1999年到2002年之間,同樣在海峽唱片辦公室里,要同一個女藝人做功課寫出自己的性幻想,還對她說自己可以成為她的性伴侶,以滿足她的性幻想。
脫褲帶示意要發生性關係
涉及第三名受害者的控狀指,在2013年間他在海峽唱片辦公室里,對第二名女藝人說,如果她可以不求回報和他人發生關係,為何不有所求而發生關係,說完就作狀鬆開皮帶扣和脫下皮帶,犯下侮辱女性尊嚴罪狀。
給女藝人看黃片
涉及第四名受害者的罪狀顯示,在1998年到1999年之間,林智強涉嫌在自己位於經禧圈(Cairnhill Circle)的住家裡,對一名女藝人播放一個女生與多名男子發生關係的視頻,指那是轟動一時的鐘愛寶(Annabel Chong)性愛視頻。
在同一段時間裡,林智強也涉嫌在海峽唱片的辦公室里,對這第四名受害者說,她既然沒有性經驗,他可以幫助她。林智強因此觸犯侮辱女性尊嚴條文。
被加控後,林智強獲准繼續保釋外出。案件展期至下個月7日進行審前會議。
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一旦成立,林智強可被判坐牢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非禮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能面對長達兩年監禁,以及罰款和鞭刑,不過,他年滿50歲,可逃過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