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歲的陳俊遠昨天被判監。
(新加坡2日訊)21歲青年「喜歡」中學男生,前後對4人下手,一次在電梯非禮15歲少年被捕後,還膽敢在保釋期間犯案,昨日(1日)被判坐牢18個月。
被告是21歲的陳俊遠,他牴觸4項非禮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4名受害者案發時的年齡介於13歲到15歲。
根據案情,被告是於去年8月2日晚上9時,在義順巴士轉換站看見15歲的少年,並在乘坐巴士時與他同坐。
即便不住在同區,當少年下車時,被告也一路跟隨,直到電梯內。
就在少年要踏出電梯時,被告突然攔下他,摸了他的下體。少年隨後質問被告,被告道歉,全程被電梯電眼拍下。
被告3天後被捕,但在保釋期間再度干案,並於去年10月23日清晨,在巴士上撫摸另一13歲少年的手。
儘管少年推開他的攻勢,嘗試離開,但被告卻變本加厲,問了他許多問題,甚至摸他的肩膀和擠他的臀部。
此外,在納入考量的控狀中,被告還曾非禮另一13歲少年20分鐘,多次撫摸他的下體和臀部。
心理衛生學院醫療報告顯示,被告承認對中學群組的少年感興趣,也曾看類似的色情刊物,但在案發時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