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全球投資者計劃條例再次收緊!
新加坡針對全球投資者計劃(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簡稱GIP)的條例再次收緊,投資門檻將全面提高,並需聘請更多新加坡公民。新條例將於3月15日起生效。

根據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星期四(3月2日)發布的新規定,選擇方案一的申請人必須投資至少1000萬元(包括繳足資本)成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投資在已營運中的業務。投資者首五年永久居留期滿後,若要更新再入境准證,則公司須雇用至少30名員工,其中至少一半必須是新加坡公民,以及10名須是新員工。
通過方案二投資新加坡的申請人,須在GIP精選的基金投資2500萬元,投資額是現有規定的10倍。而選擇方案三的投資者,則需要在我國設立資產管理規模至少2億元的單一家辦,其中至少5000萬元必須投資在四個類別,且須在批准函發出之日起的12個月內完成。
這四個投資類別包括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符合資格的債務證券(qualifying debt securities),在新加坡註冊的經理人所發行的基金,以及注資在新加坡的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基金。
經發局指出,這些修訂將鼓勵投資者為本地金融業投入更多資金,並為新加坡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包括金融、稅務和法律專業人士以及基金管理方面的工作。從2011年至2022年,全球投資者計劃為我國創造了2萬4699個就業機會。
當局表示,這些改變是為了有選擇地吸引有能力為新加坡帶來更多經濟影響、並有意在新加坡紮根的企業主和投資者。此前,經發局在2020年3月曾修訂這項計劃,主要針對新型投資者,包括快速發展的科技公司創辦人和家辦負責人。根據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平均每年有60名投資者通過全球投資者計劃獲得新加坡永久居留身份。 (轉載自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