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胡美和(譯音)。
(新加坡訊) 54歲婦女以印度女神自居、強迫「信徒」吃人類糞便,還騙走追隨者超過1361萬新元巨款,周三被判坐牢10年半。
女被告胡美和(譯音)早前承認3項攻擊罪以及兩項欺騙罪,法官昨日判刑時,將考慮她其他45項罪名。
經心理衛生學院的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症,這是一種會影響她的心理、思考、行為和情感的嚴重精神疾病。病情和她犯下傷人行為有直接的關聯,但與她欺騙他人巨款行為無關。
控方以被告的罪責十分嚴重為由,要求法官判她坐牢9到12年。
辯方律師以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希望法官從輕發落,判她坐牢69個月就好。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10年半。
被告的數名親友出庭聆訊,開庭前一度議論指被告消瘦了許多。庭審後,他們也獲准和被告進行簡短的談話。
幾個受害者也出席了庭審,他們認為刑罰似乎太輕。一名不願具名的男子透露,被告在新加坡東海岸一帶購買了價值至少400萬新元的洋房,卻聲稱沒錢償還。
男子說,被告如今雖坐牢10年半,但她已被關押3年多,預計再坐牢3年多就可出獄。
案件發生在2012至2020年期間,被告當時是一個信奉「斯里薩克蒂納拉亞尼阿瑪(Sri Sakthi Narayani Amma)的團體的精神領袖,擁有大約30名追隨者。
被告經常和追隨者聚在一起,在不同地點進行靈修課程;課程一般從晚上開始,並持續到凌晨,包括舉行儀式、祈禱和靈修。
在課程進行期間,被告自稱自己是能夠與神靈溝通的神仙,並命令追隨者將她稱之為「神」。
被告也命令追隨者向她上報各銀行存款,同時警告他們如果說謊將會受到神的懲罰。此外,被告也向追隨者謊稱,如果要清除他們「惡業」,就必須向神明支付特定款項,而該款項將一併交給指定協會保管。
被告私吞所有捐款,前後騙走高達1361萬6630新元。這筆款項包括騙走追隨者共700萬零3130新元,以及他們向金融機構貸款的661萬3500新元;被告至今只償還了其中的67萬5500新元。
法庭文件顯示,當追隨者沒有聽從被告的建議,或令被告感到不悅和憤怒時,被告也會對追隨者施暴,並給予他們「懲罰」,包括用畫筆或藤條鞭打他們、用剪刀刺傷他們、用鉗子拔掉他們的牙齒、強迫他們吃人類糞便,甚至要他們從高處跳下。
每當追隨者試圖退出該團體,被告仍會不停打電話騷擾,威脅追隨者和他們的家人。
被告的罪行從2012年持續至2020年中,直到幾名追隨者報警後才被揭發,被告最終在2020年10月8日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