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這起新加坡歷來規模最大的30億新元洗錢案,繼蘇文強之後,另一名被告蘇海金料認罪,成為本案第二名認罪的被告。
蘇海金(40歲)的案件昨日下午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後,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蘇海金案件展期至4月4日過堂,讓蘇海金認罪。

蘇海金面對一項拒捕控狀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持有從非法遠程賭博活動所取得的405萬8728新元贓款。
這起新加坡歷來規模最大的洗錢案,涉款金額迄今擴大至超過30億新元。涉案被告包括蘇海金、蘇文強、蘇寶林、蘇劍鋒、張瑞金、林寶英、王水明、陳清遠、王寶森和王德海。
《聯合早報》日前報導,蘇文強(32歲)的案件已定4月2日過堂,蘇文強到時候料在庭上認罪,成為本案首名認罪的被告。兩天後,法院就會審理蘇海金的認罪。其餘八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蘇海金面對一項拒捕控狀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持有從非法遠程賭博活動所取得的405萬8728新元贓款。
早前法庭聆訊也揭露,蘇海金擁有五本不同國家的護照,被警方起獲的資產共約1億7000萬新元;他在海外有約1972萬新元的資產,其中包括在倫敦、柬埔寨和賽普勒斯等地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