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打擊非法放貸,112人涉案,年齡橫跨16至77歲。22人涉騷擾,47人涉轉帳跑腿,1人供電話卡,42人開帳戶並提供關鍵信息。違法者面臨重罰,包括高額罰款、長期監禁及鞭刑。調查持續中。
1. 行動成果頗豐
新加坡警察部隊今日宣布,其刑事偵查局攜手七大警署,自9月23日至27日期間,在全島範圍內展開了一場針對非法放貸活動的聯合執法行動。
據警方透露,此次行動共有112名年齡介於16至77歲的嫌疑人被捲入調查。

刑事偵查局和七大警署的警員從9月23至27日,在全島展開執法行動,打擊非法放貸活動,介於16至77歲的112人正接受警方調查。
來源:聯合早報
這些嫌疑人被指控以不同方式參與了非法放貸活動,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門騷擾欠債人、充當跑腿協助轉帳、提供電話卡以及為非法放貸者開設並管理銀行帳戶等。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22名嫌疑人涉嫌直接上門騷擾欠債人,對受害者造成心理及生活上的困擾;另有47人則充當「跑腿」角色,頻繁往返於提款機之間,協助非法放貸者完成資金轉移。此外,還有一人因向非法放貸團伙提供六張電話卡而被捕。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剩餘42名嫌疑人涉嫌深度參與非法放貸活動,他們不僅為放貸者開設了銀行帳戶,還提供了提款卡、密碼以及網絡密碼生成器等關鍵信息,使得非法放貸活動得以順暢進行。
2. 相關刑罰
根據新加坡《放貸人法令》的相關規定,任何人的銀行帳戶、提款卡或網絡密碼生成器一旦被非法放貸者用於放貸活動,即視為協助非法放貸。

來源:聯合早報
初犯者將面臨高達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最長四年的監禁,並有可能被判處最多六下的鞭刑。而對於涉嫌參與騷擾活動的嫌疑人,一旦罪名成立,則將面臨5000元至5萬元的罰款、最長五年的監禁以及最多六下的鞭刑。
參考資料:
1. 涉非法放貸活動 112人受調查,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