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獅城冒充警察的台灣跨境團伙六人被捕後,竟爆出團伙在短短15天內,欺騙7名受害人近100萬新元(約297萬令吉)。
其中一名團伙分子今早在新國法庭承認協助收取贓款,被判坐牢六年半,是首名被治罪的落網的團伙分子。
台灣籍黃英淳(譯音,53歲)在去年6月22日至隔月6日,13次和數名同夥在新國協助跨境非法團伙接收總共95萬7000元(約284萬8281令吉),他有理由相信這些介於1萬元(約2萬9762令吉)至15萬元(約44萬6439令吉)不等的13筆款項是不義之財。

黃英淳今早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被新加坡國家法院判監禁六年半。
控方披露案情說,黃英淳因缺錢用,在台灣時有一名叫「阿飛」的男子聯絡他說有工作給他干,就是到新加坡來接收和轉交「文件」,就會收到6萬新台幣(約8035令吉)的酬勞。
黃英淳在去年6月21日抵達新加坡,隔天就「投入工作」,通過手機應用微信接受指示去不同地方接收「文件」,可是,他這才知道「文件」其實是現金,也有理由相信他收取的錢是非法團伙犯罪得來的不義之財。
他在新加坡的15天裡13次接收贓款,然後把款項轉交其他團伙分子,涉及金額95萬7000元(約284萬8281令吉)完全被非法團伙吞掉。
控方要求判黃英淳入獄六年半至七年,他是落網的六名團伙分子中首個被法律制裁的被告,其他五人包括三名年齡分別為30歲、33歲和34歲的台灣男子、一名45歲中國籍女子和一名5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
82歲老翁9天內痛失65萬新元

(意示圖)
82歲老翁在短短九天內,被騙65萬元(約193萬4569令吉),是七名受害人當中,年紀和損失最大的受害人。
除了82歲的陳國鵬(譯音)之外,另外六名受害人的年齡介於50歲和72歲之間,其中五名是女性,當中也包括中國籍的受害人。
陳國鵬(譯音)去年6月28日至隔月6日,銀行戶頭連續九天被非法轉帳到他人戶頭,最後被提取出來交給為非法團伙效勞的黃英淳和他的同夥。
案情也披露,非法團伙冒充警察詐騙受害人,將款項轉入六名新加坡、中國和馬來西亞男女,其中一個人的銀行戶頭。
這六人並不是團伙的成員,而是被誘騙提供銀行戶頭接受贓款的另一批受害者。
原來,他們也是接到假警察的詐騙電話,指他們受警方調查洗黑錢的罪行,要求他們在本身銀行戶頭收到款項後,提取出來指定的金額後交給黃英淳等人。
這六人的銀行戶頭所收到的款項,來自七名受害人的銀行戶頭。
其中一人是陳國鵬,他被騙透露他自己的銀行戶頭號碼和上網銀行的密碼,結果他在6月28日至隔月5日裡,每天被盜提7萬5000元(約22萬3219令吉),最後一天,即7月6日則損失5萬元(約14萬8813令吉),總共損失65萬元(約193萬4569令吉)。
圖文取自:新加坡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