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助行器的婦女過馬路時被德士撞倒。(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德士司機開車沒注意前方斑馬線,撞倒推助行器過馬路的66歲婦女,導致其脊椎骨折,住院24天。
他前日認罪後被判坐牢6個星期,以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車禍發生在2024年4月26日中午12時17分,地點在新加坡河水山連路朝惹蘭河水山方向的路段。
被告吳明祥(75歲,譯音)案發時是德士司機,他面對一項未謹慎和注意駕駛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開著德士在河水山連路上行駛,前方剛好有斑馬線。
不過,被告沒有注意到一名女路人正推著助行器過馬路,他當時沒有停車讓路,結果撞飛對方。
老婦事後被送往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她的脊椎和右小腿骨折,須接受手術,過後住院24天,直到隔月19日才出院。
據醫藥報告顯示,老婦患有永久性傷勢,她無法長時間走動,也不能到社區參加活動,醫生認為這與車禍有關。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有超速駕駛、未謹慎和注意駕駛的案底,不能當成初犯對待,案發時斑馬線上還有其他過馬路的公眾,有「潛在危害」,被告罪行可造成嚴重後果。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年紀大也有健康問題,加上被告在第一時間認罪,希望法官判他坐牢6星期至7星期,以及吊銷執照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