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公司審計的條件
新加坡公司審計和香港公司審計有點不同的是,不是每家新加坡公司都需要做審計,滿足新加坡小型公司的條件可豁免審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公司都需要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註冊會計師協會準則編譯的英文的財務報告或審計報告:
1、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銷售額和總資產大於新幣1000萬;
2、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銷售額大於新幣1000萬且員工人數大於50人;
3、新加坡公司及其所屬集團總資產大於新幣1000萬且員工人數大於50人。
新加坡公司是否需要審計可以根據以上條件進行判斷。
新加坡公司審計的目的
1、對於公司董事來說,審計的目的在於讓董事在有限的時間和精力下更好地監督監管公司管理層對於企業的運作。審計將揭露財務帳目中的錯誤和弊端,降低或消除信息風險,讓董事可以通過正確的信息了解並分析公司的發展狀況。公司可以通過這份審計報告書來進行投標、銀行貸款、涉稅鑑證、規避企業的稅務風險等。
2、對於公司債權人來說,審計報告書能有效地幫助債權人分析企業的償債能力,並進行相應的貸款決策確定是否發放貸款、貸款的規模、期限與利率等。
3、對於公司管理者來說,審計能證明管理者的公司運營能力。另外,潛在的投資者通過審計報告可以獲得更多有效信息,管理者也更容易從投資者手中獲取更多的資金。
4、對於投資者來說,根據審計報告所提供的企業信息進行投資,能大大減少信息風險,提高投資決策的準確性。
5、對於政府來說,審計可以確保企業按照良好的經濟秩序運行,是為確保整個國家經濟體的穩定。
新加坡公司審計規定
新加坡公司註冊成立後,須在三個月內任命至少一名審計師,豁免公司除外。
1、審計師需是會計與企業監管(ACRA)批准的註冊會計師或來自相應會計師事務所。如果董事未能如期任命審計師,則任一公司成員都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為公司指定審計師。
2、審計師需要審核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財務報告標準,並提供對公司財務狀況和業績真實且公平的看法。
3、審計師的審計報告書需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完成,並附在財務報表上。
4、審計師有權訪問公司所有的會計記錄,或根據審計目的從公司管理層處獲取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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