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投資公司前董事2009年失信超過33萬新元,在受調查期間離開新加坡,他聲稱之後在菲律賓惹官司而滯留八年。今年2月,他回國被捕面控,最終判坐牢26個月。

這名前董事是45歲的沈國聖(譯音),他面對一項牴觸公司法令和一項失信控狀。法官早前撤銷被告牴觸公司法令的控狀,星期四(9月7日)針對失信控狀作出判決。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被告早前受警方調查,2015年擅自離境。被告聲稱之後在菲律賓惹官司,因而在那裡滯留八年。他最終被判無罪釋放,在辦理相關手續後就回國。今年2月13日,他回國後被警方逮捕。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三家公司的董事,包括葡萄酒投資公司聯合資產集團(Universal Assets Group Pte Ltd,簡稱UAG)。UAG的業務是協助客戶採購紅酒,可用於個人飲用或是投資。2005年至2009年期間,UAG推出回購投資計劃,讓投資者先出錢買下紅酒,過後以更高價格賣回給公司。
2009年6月,被告擔任董事的另一家公司The Grand Sapphire Ltd(簡稱TGS)拖欠賭船業者Real Win Limited(簡稱RWL)賭債和雜費。為了還清債款,TGS決定它持有的80萬新元RWL股份賣回給RWL,而在抵消債務後,還剩下33萬8811新元。
根據法庭文件,TGS持有的RWL股份是以UAG的投資金購得,因此,這筆股份售賣所得應歸UAG所有。然而,被告卻吩咐RWL,將餘款轉進自己的戶頭,並將這些錢花在私人開銷上。
控方指出,由於投資金被截,UAG當時經歷重大的財務困難,難以兌現對投資者的承諾。此外,轉進被告戶頭的資金本屬UAG,被告未經公司同意就擅用,已犯下失信罪。
控方也補充,被告被捕後並未做出任何賠償。
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有正當的理由才滯留在外,期間也都一直與當局保持聯繫。律師指出,被告也儘早認罪,並配合警方調查,懇求法官別判被告坐牢超過24個月。
來源:zao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