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金玉。(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六旬婦女通過牌友認識「地下賭莊中介」,2019年開始當萬字票卜基,從中抽10%為佣金,6年內賺約1萬5000元,「上線」還會找跑腿到她家收錢和交獎金。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66歲的黃金玉(譯音),她面對兩項牴觸賭博管制法令,前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被告於2018年通過一起打麻將的牌友介紹,與一名「地下賭莊」的中介聯繫上,對方詢問她是否要通過收注賺外快。雖然被告從未見過那位「上線」,但她答應收注,成了卜基。
對方通過聊天軟體Telegram和WhatsApp與被告溝通,並教她如何收注和下注。
萬字票的收注價碼,「大」收1元6角(約4令吉90仙),「小」收7角(約2令吉15仙),下注人通過WhatsApp向她下注,她則以制定的格式在Telegram下注。
在去年5月3日到21日之間,被告單是從萬字票下注,就收取了約5015元。她能從中抽10%為佣金,因此在這期間獲得約501元的酬勞。
至於多多,她則在收注後轉發到一個大馬註冊的手機號碼下注,同一時期收到約639元的賭注。
收注後,被告的「上線」一般會找跑腿到她家收錢,每次都是不一樣的人,若有賭客中獎,對方也會把獎金交給她。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2019年到去年5月21日之間,通過非法收注,累積賺取約1萬5000元。
由於律師需要時間準備求情,案展4月10日進行判刑陳詞,料將於同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