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當詐騙集團跑腿,到提款機把騙款提走。(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電召車司機為獅城詐騙集團當跑腿,到新加坡各地提款機,將受害者的匯款提走。
他被捕後繼續為犯罪集團工作,負責向跑腿收錢,還介紹跑腿的工作給朋友,雙雙被捕。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許天祥(33歲)案發時是名電召車司機,他前天承認4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案展本月21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2月因手頭緊,通過社媒群組認識一名在招員工的男子「Mike」。
「Mike」對被告說,工作包含一定風險,要用多張提款卡提存款,再交給其他人。
被告意識到這是為詐騙集團工作,但為了每天100元至150元的酬勞,最後還是接下工作。
被告每天遵照指示,到指定地點索取一包裝有多張提款卡和手機的袋子,之後到不同的提款機提錢。
他從提出的款項中抽取酬勞,將剩餘款項藏在組屋的消防立管,再由同謀取錢。
被告去年3月至5月為詐騙集團工作,間中只請了9天假,1天可為詐騙集團提出約10萬元現金。
被告去年5月16日被捕,隔天獲得保釋,但他同年8月再度為詐騙集團工作。由於曾當跑腿被捕,被告這次決定負責其他職務,從跑腿那裡收錢,每天賺取150元至300元的酬勞。
其中一名跑腿辭職後,被告還將工作介紹給朋友,結果兩人都被警方逮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