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修正動議 重申議長執行職務時必須獨立公正

新加坡前進黨非選區議員梁文輝提出動議,要求國會議長必須有獨立性,以及國會必須是一視同仁的議事殿堂。他提出議長不應該由政黨核心人物擔任,也期許將來議長會由無黨派人士出任。
梁文輝在提出動議時指出,近期國會發生議長出言不當的負面新聞,讓人質疑議長的獨立和公正性。
他說自1970年開始,我國國會議長都由行動黨議員擔任,甚至還有兩位議長是執政黨的黨中委。他認為這會妨害議長無私執行任務,也影響國會殿堂的公正運作。針對這項動議發言的議員提出了各自的不同看法。
盛港集選區議員林志蔚說:「沒有人喜歡自己的想法被否定,不過我相信我們需要更激烈的競爭,在政治、政策和想法方面,這將帶領新加坡邁向下一個世紀。」
國會領袖、總理公署部長英蘭妮說:「這是雙方面的,要讓國會可以有效和正常運作,更重要是得到人民尊重,議長必須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樣的所有議員和部長也必須做好各自的工作。」
梁文輝在總結時重申隨著我國民主制度越來越成熟,議長的立場和態度更顯重要。
非選區議員梁文輝說:「不偏不倚地對待各黨各派的議員,議長在主持國會事務時必須如同一個明鏡高懸的法官,公正嚴明地執行國會議事規則。」
國會最後通過了由三巴旺集選區議員維凱提出三項修改後的動議,包括重申議長在執行職務時必須獨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