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尾隨一名7歲女童進電梯非禮她,被判監禁4年,並且須額外監禁3個月代替鞭刑。(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一名57歲男子尾隨一名7歲女童進電梯非禮她,前日被判監禁4年,並且須額外監禁3個月代替鞭刑。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拉維成德蘭(Ravichandran Subramaniam)承認一項使用武力進行非禮的罪名,另一項罪名也在量刑時被納入考量。
庭上揭露,被告是一名兼職清潔工,習慣每天飲酒。他於今年8月2日午餐前後共喝了5罐啤酒。
當天下午,受害者獨自一人到住家附近的雜貨店買零食,途中遇到了被告。
被告問她準備去哪裡,受害者如實回答,被告就叫她回來的路上可以來找他。
受害者買了零食後並沒有打算找被告,但回家路上又遇見了他。
被告要受害者跟他一起走,但受害者沒有照做,繼續走回家,被告就開始尾隨她。
當受害者發現被告在尾隨她時,她立刻跑到柱子後躲起來,但被告繼續跟在後頭。
受害者立即跑到組屋樓下等電梯上樓,被告卻在這時急忙趕上,握著她的手。
兩人一同進電梯後,被告就從受害者身後一隻手摟住她的腹部,另一隻手則摟住她的腿,將她抱起並非禮她。受害者當時努力掙扎,但無法掙脫。
被告之後用手捂住了受害者的嘴巴,繼續非禮她。
當電梯抵達受害者的樓層後,受害者終於掙脫了被告的束縛,沖了出去,驚慌失措地跑回家,哭著找媽媽。
受害者母親開門看見被告跟在女兒身後,但被告稱他只是陪她回家,並否認有任何行為。受害者母親了解事發經過後報警,被告當天被逮捕。
事發後,被告被還押心理衛生學院進行精神評估,結果發現他患有酒精中毒和酒精使用障礙。
報道指出,被告案底累累,但只有一項同性侵有關,他因此於2011年被定罪。
被告求情時請求原諒,並表示他不會再犯。
「我已經很老了,請求法官考慮我的年齡,寬大處理。我正在接受酗酒方面的輔導,同時也試圖從監獄醫生那裡尋求幫助,看如何戒掉這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