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經理為幫男網友付醫藥費,將公司21萬餘元款項匯進自己的銀行戶頭,再匯給對方;東窗事發後,公司報警,女經理前天被判坐牢2年又2個月。
被告黃愛琳(61歲,譯音)面對八項監守自盜、欺騙和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9年9月通過臉書認識一名叫羅布的男子。羅布稱在蘇格蘭工作,之後說自己出意外,急需錢動手術和付醫藥費,問被告是否能匯一些錢給他。
被告知道公司網上銀行戶頭的用戶名和密碼,動了歪念,於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8月11日間,20次將21萬7055元公款匯進自己的銀行戶頭,再匯給羅布。為掩蓋罪行,被告填寫了虛假的匯款詳情。

被告王愛玲。(圖/海峽時報)
公司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間,接獲銀行通知,說有多筆款項匯到一個私人戶頭。公司調查後揭發此事。
被告被質問後承認罪行,承諾每月支付1000元賠償公司損失。被告也表示,她有一份價值10萬元的保單,可提出2萬2000元賠償公司。不過被告最後食言,僅賠償公司3000元。
為愛變錢騾
為了幫另一名男子,被告還開設3個銀行戶頭,將提款卡寄給對方,結果變成錢騾。
被告在2020年11月,通過臉書認識一名叫傑森的男子。傑森在2021年3月,稱自己的肺部有孔,需要動手術,他的一名商人朋友會幫忙支付醫藥費,但需要被告幫忙在新加坡辦銀行戶頭,好讓朋友的顧客匯款到戶頭裡。
被告過後到3家銀行辦戶頭,還將提款卡寄到傑森指定的外國地址。
調查揭露,一名本地女子因陷入網絡愛情騙局,將1萬元匯到被告名下的銀行戶頭裡。這筆款項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