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擋道遭投訴,貨物被沒收丟棄,送貨員最後在垃圾槽尋回將近兩萬元(近6萬令吉)的貨物。
市鎮會發言人表示,收到居民反饋附近出現未經批准的商販活動。
送貨員王先生(44歲)告訴《新明日報》記者,他本月1日晚上到裕廊西41街第498座組屋樓下,原想領取顧客要求配送的貨物,豈料抵達後,現場空空如也,令他十分疑惑。

市鎮會表示,發現有人未經允許,在公共走道上擺放物品。(市鎮會提供)
「顧客做早市生意,下午會將貨物打包好放入鐵籠上鎖,而鐵籠就放在攤位附近,我晚上再開羅厘收貨。情況已持續一兩年,一直都沒問題。」為完成其他配送,王先生先行離開,直到凌晨12時返回,豈料花了3小時尋找貨物,但仍無結果。
「鐵籠里都是玉器和水晶,價值兩萬元,我當時很緊張,不知道要怎麼賠償客戶,一度以為貨物被偷走了,便直接報警。」
隔日,王先生再度返回,最終在附近垃圾中心內發現鐵籠。
對此,裕廊-金文泰市鎮會發言人通過電郵回復時表示,由於收到居民有關未經批准小販的反饋,市鎮會於本月1日晚上到上述地點巡邏時,發現有人在商店前方的公共走道上任意擺放鐵籠。
根據記錄,市鎮會確定沒有批准任何人在該地點營業,因此將鐵籠從上述地方移走。

鐵籠被棄置在垃圾站。(受訪者提供)
為何擅自沒收貨物
王先生表示,事後才獲悉是市鎮會派人推走鐵籠。
「我當下非常生氣,即使貨物都已追回,但仍不理解當局怎麼可以擅自沒收貨物?鐵籠若損壞,誰負責賠償?另外,我隔天還因為顧客沒貨做生意,必須賠償80元(約256令吉)的租金,這些損失誰要負責?」
王先生也稱,鐵籠上有聯繫號碼,當局事前並沒撥電通知他。
「只要一通電話,我們就會處理,即使他們想要開罰單,我也可以接受,但突然收走鐵籠,事後也沒通知,並不合理。」
據了解,送貨員找到鐵籠時,攤販也在現場,雙雙都取回各自的物品。
另據市鎮會表示,鐵籠在隔天(2日)物歸原主,雙方友好地解決事件。
當局提醒該業主,向當局申請在戶外展示區(Outdoor Display Areas)進行商業活動的許可證。當局強調,在公共場所任意放置物品可能會造成火患,並對危害居民安全的任何行動採取零容忍度,以確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