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Google Maps
一名47歲的設施管理員在他就職的公寓大廈內開設按摩院供兩名50多歲婦女賣淫,被判入獄七個月零兩周和罰款285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Tan Chor Koon前天(25 日)在法庭上承認三項觸犯婦女憲章的控狀,其中包括經營色情場所及無牌經營按摩院;法官在下判時把另外八項相關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受僱賣淫的兩名本地女子,年齡分別為55歲和57歲,法庭下令不可公開兩人的名字。
法庭記錄顯示,被告自2019年5月起於馬里士他路的綜合發展項目Rocca Balestier公寓大樓底層的一個商業單位開設美容院,並註冊商店提供美容與水療服務。
期間,賣淫的兩名女子可自行決定所提供性服務的價格,她們只需為每名顧客支付被告40元佣金。
被告從中一共獲取9850元,並且向女子額外收取每月在網上宣傳的廣告費。
被告也要求兩名女子通過即時應用程式的聊天組群,向他報告接客的時間,若她們要休假或上班遲到,也需在組群中通知他。
被告利用大樓設施管理員一職,通過大樓的閉路電視來監控美容店的周遭情況,預防警察突擊檢查。
東陵警局警員最終在同年11月7日突襲其美容店,且將被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