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糾紛發生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食閣。
(新加坡21日訊)網傳一名阿叔農曆新年期間申請縮短攤位營業時間遭拒,間接導致他連做18小時過勞死,引起網民熱議。
負責經營的富食客澄清,從未收到阿叔縮短經營的要求,而且經理還曾因看到阿叔身體欠佳勸他就醫。
近日有網絡媒體報道,一名在樟宜機場第四搭客大廈食閣租下攤位的女郎稱,一名年長小販在今年農曆新年期間遭到無理對待。
不願具名的女郎指出,這名叔在食閣經營兩個攤位,因為員工要回鄉過節,因此向負責該食閣的職總富食客(NTUC Foodfare)申請,希望能在大年初一和初二縮短營業時間。
女郎稱阿叔的申請遭拒,而且富食客還跟阿叔說每關一天就要罰500元,指阿叔為了避免被罰,那兩天就獨自從清晨5時撐到晚上11時,營業長達18小時。
女郎還稱年初二時阿叔工作到一半忽感不適送院,結果在醫院過世,並指醫生說是過勞死。
富食客反駁報道內容
報道在網上引起熱議,富食客回複本報詢問時駁斥報道內容。發言人表示,從未收到該名小販任何有關縮短營業時間的申請。
「今年2月19日(大年初四),我們的分行經理髮現該名攤販馮先生(Mr Fong)身體不適,於是便勸他趕快尋求醫療幫助,讓其他員工來顧攤位。當天晚上,我們很遺憾收到馮先生因心臟衰竭過世的消息。」
富食客也表示,馮先生的家人從未聯繫任何網絡媒體,也未曾對此事件在網絡媒體提出抱怨。
阿叔沒有遺囑
女郎指阿叔4萬押金遲遲拿不回,富食客解釋因阿叔沒有遺囑,10月份才收到遺產管理書方能以此執行。
女郎在網上還提到,阿叔過世後家屬非常悲痛,因此決定結束攤位營業,但4萬元押金遲遲拿不回。家屬申請了長達半年才拿回一半的金額,並指出跟其中一攤位以個人名義註冊有關。
對此,富食客澄清,公司在阿叔過世後就為其家屬提供援助,也同意讓他們提早解約,亦無需支付解約金。
「由於馮先生沒有遺囑,我們是直到今年10月才收到法庭的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我們一直都有跟
馮先生的兒子保持聯繫,他也知悉我們正在處理歸還押金、用品和攤位營收的事宜。」
另一方面,女郎也告訴網媒,她本身也是攤位租戶,而負責經營攤位的父親因為受傷加上找不到人頂替,因此有好幾天不能營業。
女郎也說父親後來獲病假60天,無可奈何下得結業,但最後因沒有符合富食客規定被罰3500元,而這筆金額從2萬2600元的押金扣除。
針對這個指責,富食客表示,公司跟場地業主的合約中,被要求必須在指定時間營業,因此公司為了履行與業主合約內容,和攤主的合約也有相同的營業時間條例。
富食客指出,公司曾因該名父親工傷兩度通融。此外,富食客也曾替攤主兩度向業主要求延遲開業。
「攤主在今年6月10日寫信要求提前解約,轉讓給他人,我們也同意了並協助轉讓工作。不過在轉讓期間攤主因父親腳痛沒有開攤7天,隨後也沒有重開違反了租約,觸犯了提前解約的條款。我們已通知她三天內開業的話就不會收3500元罰金,但對方還是沒開業,只好照合約走。」
富食客說,已就此事釋出善意,沒有執行提前解約的條例,目前正處理她對3500元的上訴,和結算相關金額。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