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 9 月 1 日加大電子煙處罰與執法力度後,首周便有 232 人因相關違法被處罰,其中部分涉及含依託咪酯的 「喪屍煙彈」。此外,政府推出多項戒癮與回收措施,還大量擴充執法力量,全力應對電子煙危害。

售賣、分銷或進口依託咪酯如今面對更嚴厲的刑罰,包括坐牢最長20年和鞭刑
來源:聯合早報
1. 執法首周核心數據
新加坡衛生部和衛生科學局於 9 月 8 日(星期一)發文告公布數據,自 9 月 1 日加強電子煙執法行動後,首個星期共有 232 人因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為被抓並接獲罰款通知單。
在這些違法者中,32 人涉及濫用含依託咪酯(etomidate)的 「喪屍煙彈」(Kpods)。
經檢測,14 人的電子煙證實含依託咪酯,7 人不含該成分,剩餘 11 人的檢測結果尚未出爐。
同時,新加坡衛生科學局於當日首次援引《濫用毒品法令》,起訴了一名 40 歲的依託咪酯電子煙販運者。
2. 新懲處措施
從 9 月 1 日起,依託咪酯正式歸類為 C 級毒品,針對電子煙相關行為的懲處措施全面升級。
普通電子煙相關行為:擁有、使用和購買電子煙的初犯者,未滿 18 歲罰款 500 元,滿 18 歲罰款 700 元,較原先的 300 元和 500 元有所提高;
重犯者須強制接受三個月的康復計劃,或面臨更重刑罰。
涉及依託咪酯的行為:初犯者除面臨更高罰款外,還須強制接受最長六個月的改造計劃;
重犯者將被逮捕並送交中央肅毒局調查。而售賣、分銷或進口依託咪酯,將面臨更嚴厲刑罰,包括最長 20 年監禁和鞭刑。
目前,已有 3 名依託咪酯濫用者完成調查,接到最長六個月的康復治療通知,需接受教育、輔導和支持類課程以克服成癮。

來源:聯合早報
3. 戒癮與回收行動
在戒癮方面,過去一周有 17 人主動向心理衛生學院及四家指定社會服務機構求助,希望戒除 「喪屍煙彈」。
另有 21 人報名參加保健促進局的 「我戒煙」(I Quit)戒電子煙計劃,且自願求助者不會受處罰,也不會留下刑事案底。
在回收方面,衛科局自 7 月 25 日起推出 「丟掉電子煙」(Bin the Vape)計劃,在民眾俱樂部、高等教育學府等指定地點設置回收桶。
截至 8 月 31 日(計劃啟動五周後),公眾自願丟棄約 6000 個電子煙及配件,相當於裝滿六個回收桶,這些物品已被運往焚化廠在嚴密監督下銷毀。
儘管該計劃於 8 月 31 日結束,但邊境關卡、保健促進局、心理衛生學院等提供戒電子煙服務的場所,仍放置回收桶鼓勵民眾自行丟棄。
4. 執法力量補充與官方態度
近期,來自中央肅毒局、貪污調查局、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力部、新加坡民防部隊等超 5000 名前線執法人員,獲衛生科學局授權對電子煙使用者展開執法行動。
與此前相比,執法人員數量多出近一倍,此前執法力量主要來自衛生科學局、移民與關卡局、教育部等部門。
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衛生部長王乙康於 9 月 8 日(星期一)晚上在臉書貼文表示,感謝所有攜手應對電子煙危害的公共機構,以及公眾對反電子煙工作的大力支持。
參考資料:
1.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50909-7481102?ref=today-news-section-card-1,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