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獅城一名印尼女子利用偽造文件,在同鄉室友面前裝富婆,騙了對方超過40萬新元。
《8視界新聞網》報導,46歲的被告Tjheng A Liem前天(8日)在庭上承認5項同偽造相關的指控,其餘7項控狀交由法官在判刑時考慮在內。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32至40個月監禁。法官將在下個月判刑。
被告是在2021年9月左右認識跟她同住在牛車水珍珠坊的一名61歲印尼男子,前後有意無意告知對方,自己通過出售房產和公司股票,手上有些錢,但因稅款逾期未繳,銀行戶頭被稅務局凍結。
控方指被告這麼做都是為了讓室友相信自己很有錢,讓他更願意借錢給她。
被告隨後以私人問題為由向室友借錢,後者同意借出款項,希望未來能和她一起做生意。
找人在印尼偽造文件
為了讓室友相信她很有錢,被告甚至找人在印尼協助偽造相關文件,暫不確定這個人是否面對法律行動。
這些偽造文件包括房產證、法律文件和銀行信件,其中一份文件顯示被告因為出售私人房產而獲得400萬新元。
去年4月,被告也向室友出示一張偽造支票,假裝要將出售房產的部分收益給他。
然而,到了還錢的時候,被告不斷找藉口拖延,室友因此開始懷疑被告騙了他,於是在去年9月報警。
室友前後借了被告超過46億印尼盾和1萬新元,總額超過40萬新元。
目前,被告已經歸還超過10億印尼盾。她表示,需要多一些時間籌錢還給受害者。
偽造相關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10年,外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