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車租給獅城同事換假車牌釀車禍,揭發兩人罪行 一名馬來西亞男子默哈莫阿里(30歲)將馬國註冊轎車以每日100元租給新加坡同事,並讓對方換上本地假車牌,結果因一場車禍暴露罪行。默哈莫阿里被判坐牢七周,罰款800元,並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罪行揭露
去年6月22日,被告與新加坡同事丹尼爾(31歲)達成協議,將馬國註冊的轎車租給丹尼爾。默哈莫阿里明知丹尼爾是新加坡人,仍在6月22日至7月3日間將車租給他,並提醒他採取預防措施避免被發現。丹尼爾通過網購平台Carousell購買了假新加坡車牌,並更換了原有的馬來西亞車牌。默哈莫阿里允許並知曉丹尼爾更換車牌的行為。
車禍經過
去年7月1日晚上8時30分,丹尼爾在丹戎禺路觀看煙花後,前往白沙浮廣場與朋友共進晚餐。約9時許,丹尼爾駕駛時在體育場通道左轉失控,緊急剎車時右轉撞上燈柱。當時車上載有他的女兒,急需醫療救援。警察和救護車抵達現場後,發現丹尼爾無照駕駛,當場將其逮捕。
法庭判決
默哈莫阿里承認三項控狀,包括允許無駕照者駕車、在無相關保險情況下讓無駕照者開車以及串謀使用假車牌,被判坐牢七周、罰款800元並吊銷各級駕照兩年。丹尼爾則在警方的進一步調查中面臨相應的法律制裁。

這起事件揭示了非法租車和使用假車牌的嚴重後果,提醒公眾遵守法律法規,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